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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是不久之前,因為他正在切酸橙。他拿起一把刀,試了三次,然後拿起另一把,用兩把刀互劈幾下,像是在和自己鬥劍。他切開酸橙,看著廚臺上的杯子,點頭的表情像是很憐憫我。我不記得我什麼時候留下過墨西哥辣醬的瓶子,但他居然翻出來了兩個。劈,壓,捏,攪,看男人做事確實很有樂趣。除了在電視裡,我不知道我有沒有見過男人在廚房裡忙活。好像沒有。他拿著兩個瓶子走回來,遞給我一個。

&esp;&esp;——如何?好喝嗎?

&esp;&esp;——非常好。

&esp;&esp;——哈,謝謝你的好心腸。

&esp;&esp;——棒極了,我說真的。

&esp;&esp;他坐進扶手椅,那是我請鄰居幫

&esp;&esp;我從底下搬上樓的。從此再也沒和那位鄰居說過話。希望椅子上的怪味已經散掉了。他喝得很慢,就好像他不希望喝完這杯酒,於是就可以順理成章地待下去。

&esp;&esp;——你穿那條正裝裙不癢嗎?我是說,大夏天的。

&esp;&esp;——我不會脫掉我的裙子。

&esp;&esp;——我不是要你脫掉裙子。你肯定在想邀請我回家是個天大的錯誤。

&esp;&esp;——沒有。

&esp;&esp;——那就是了。

&esp;&esp;——我不喜歡耍花招。

&esp;&esp;——很好。

&esp;&esp;說來奇怪,關於他的坐姿,我只能想到一個形容詞,那就是強硬。我在他家裡和地鐵上都注意到了,他不肯癱坐在椅子上,坐下時永遠挺直腰桿,微弓背脊。多半是在軍隊裡養成的習慣。

&esp;&esp;——警察這會兒已經在找你了吧?

&esp;&esp;——失蹤要二十四小時後才能立案。

&esp;&esp;——綁架呢?

&esp;&esp;——我太大了,似乎不適合綁架,你說呢?

&esp;&esp;——還以為尺寸不重要呢。

&esp;&esp;——繼續這麼說下去,你就能和我一樣樂在其中了。有音樂嗎?

&esp;&esp;——你想聽聽最近的時髦孩子在聽什麼?

&esp;&esp;——對,沒錯。最近有什麼新歌?那首《好時光》相當不錯,對吧?相當不錯?

&esp;&esp;——朋友,你過時了。

&esp;&esp;我起身拿起一摞唱片的最頂上一張放在唱機上。說來好玩,在牙買加,唱片是我的父輩聽的東西,音樂也都是比利·沃恩的《鴿子》或詹姆斯·拉斯特樂隊之流的無聊器樂曲。1985年,恐怕只有我一個人擁有一體式櫃式音箱,尤其是德律風根這種品牌。我還記得我母親有一次帶著一張唱片回家。一張普普通通的四十五轉黑膠,米莉·傑克遜的《假如你到週一還沒有回心轉意》,不過她等我們全出門了才播放那張唱片。

&esp;&esp;——教堂管風琴?好品味,你在播放教堂音樂?

&esp;&esp;——不。

&esp;&esp;——那是個佈道牧師,他在談來世,這百分之百是管風琴。

&esp;&esp;——閉嘴,好好聽著。

&esp;&esp;他坐回原處,王子正在說:在這一生中,你只能靠自己。

&esp;&esp;——噢我的天。我的天,我喜歡這個。

&esp;&esp;他又站起來,打著響指搖頭晃腦。貓王走紅的時候,他大概才十幾歲,不知道他對披頭士是什麼看法。我想問他喜不喜歡搖滾樂,但看著他像是剛從平·克勞斯貝那兒學了搖擺舞回來,邊打響指邊跳踢踏舞,這個問題顯得傻乎乎的。

&esp;&esp;——咱們發瘋吧,咱們發狂吧,他說。我因為沒有陪他跳舞而感覺內疚,於是我也起身跳舞,然後做了一件我這輩子從沒做過的事情。

&esp;&esp;——醫生總說一切都會好,卻讓一切都出了錯,藥片刺激黃水仙會殺人,吊死硬氣的孩童。他來了。他來了。他來了。他來了。喔吼吼——吼。

&esp;&esp;我抓起廚臺上的梳子當麥克風,又喊了三遍喔吼吼——吼。吉他獨奏開始,剛開始我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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