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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司法部負責瓦拉奇專案的威廉·亨得利評論說:“瓦拉奇的作用是無法估量的。在他之前,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個龐大犯罪集團的存在……但是瓦拉奇提供的情報甚至具體到了一個個的名字……一句話,他讓我們真正看清了敵人的面孔。”
&esp;&esp;1904年9月日,約瑟夫·邁可·瓦拉奇出生在曼哈頓上城的哈倫東區——一個貧窮而混亂的義大利移民集居區。瓦拉奇的父母,多米尼克和瑪麗雅都來自拿玻裡,他們一共有過17個孩子,但只活下來了6個,瓦拉奇是其中的老二,他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和三個妹妹。瓦拉奇的父親是個無可救藥的酒鬼,早先還推著小車賣蔬菜水果,算是小本生意吧,後來喝酒把小推車喝進了當鋪裡,自己便去做了垃圾工。
&esp;&esp;以下便是約瑟夫·瓦拉奇講述的故事。在合適的情況下,筆者將盡可能引用瓦拉奇的原話。
&esp;&esp;我們是世界上最貧窮的家庭,至少我們周圍的人都過得比我們強。……我們租住的公寓裡有三間房,沒有熱水,沒有洗澡間,廁所在公用樓道里。家裡唯一暖和的地方就是廚房的灶臺。我們得從垃圾堆裡撿柴禾和煤塊,然後就堆在我們三個男孩子睡覺的房間裡,別提多髒了……學校的老師同學都嫌我們髒,但不管我怎麼洗,就是沒法把自己弄乾淨。
&esp;&esp;……到了人家都開始交女朋友的年齡,我是連想都不敢想那檔子事。
&esp;&esp;按說我應該上學的,說實話,我很少去。11歲那年,我用石頭砸了一個老師的眼睛,我並不是故意的,本來只是想嚇唬嚇唬她,結果被送進了天主教的少年管教院。那裡的管教都稱為兄弟,有的人還可以,有的人就特別惡劣。有一個阿貝爾兄弟是最厲害的,成天沒事就找茬兒整人,不管你有沒有做錯事他都有理由揍你一頓,大家像躲避瘟疫一樣躲著他。有一天他死了,舉行悼念儀式時讓我們排著隊向他的遺體告別。大約有00多人吧,我排在隊伍靠後面的地方。等我走到棺材跟前一看,差點兒沒吐了。阿貝爾兄弟的胸襟上全是唾沫。你說我該怎麼辦?我也啐了一口。
&esp;&esp;從管教院出來我已經14歲了,又到學校上了幾天課。等我一滿15歲就進了我父親工作的垃圾公司,管收東河附近107道一帶的垃圾。每個週末我父親都把我的工錢一起領走,我跟他急了好幾次。沒辦法,我只好糾集幾個人晚上出去搶商店。我總得有自己的零花錢,是不是?
&esp;&esp;…………
&esp;&esp;有一天,我弟弟強尼死在了大街上,警察說是被車撞死的。可是有人看見了,警察帶他到局子裡問話,出來時他就已經死了。他們把他扔在大街上,血肉模糊。他是被活活打死的。我的哥哥叫安東尼,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是在瘋人院裡。
&esp;&esp;後來,瓦拉奇的祖母和兩個妹妹也先後被送進了瘋人院。
&esp;&esp;瓦拉奇在國會“麥克列蘭委員會”作證時說,他第一次犯罪實際上是在9歲的時候。他和強尼從附近的雜貨店裡偷了香皂,再廉價賣給街坊們。他還記得香皂的牌子,叫法爾麗。
&esp;&esp;等瓦拉奇長到18歲時,他已經辭掉工作,專事打劫。他的那個團伙人稱“分秒幫”,以形容他們行劫時動作之迅速。“分秒幫”通常在後半夜行事。那時的紐約市政府為了節約用電,每天凌晨點到5點將市內的交通燈關閉兩小時。這一點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在逃跑時他們可以暢行無阻,而不必擔心紅燈。這個從早期犯罪生涯中獲得的經驗使瓦拉奇受用了一輩子。後來他在“科沙·諾斯卓”裡做“合同”時,首當其衝的考慮就是作案之後的撤退路線。
&esp;&esp;“分秒幫”的作案手法原始而有效,他們幾乎不帶任何工具,只從人行道上撿一隻牛奶瓶或操起一個垃圾桶什麼的砸破商店的玻璃櫥窗。瓦拉奇們做過試驗,從商店的“福爾摩斯系統”警報鈴響到警方趕到現場,最快需要5分鐘。也就是說,他們必須在短於5分鐘的時間內把一切都搞定。瓦拉奇是“分秒幫”的司機,開一輛二手的皮卡,這在當時是一份很體面的工作。他的任務就是坐在路邊不熄火的車裡,等到辦完事一踩油門就走。後來他有了女朋友,遇到打劫珠寶店或服裝店時,有時候他也會跟著進去。多年後瓦拉奇還記得,他有一位女友的腰身是1號,所以每次他都會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