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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下有妻室。本分之外營求圖謀,妄想富貴快樂,這實在不應該。至於分內所應當做的,也必須勉力來做。不是必須拋棄一切,方才叫修行。如果拋棄一切,能夠不缺少父母妻室的資養還可以,否則就與孝道相違背。雖然名為修行,實際違背佛教,這又不可以不知道啊!
又須以淨土法門利益勸父母,令其唸佛求生西方。若能信受奉行,臨命終時,定得往生。一得往生,直下超凡入聖,了生脫死,高預海會,親炙彌陀,直至成佛而後已。世間之孝,孰能與此等者。
又者,必須以淨土法門的利益來勸化父母,令他們唸佛求生西方。如果他們能夠信受奉行,臨命終時,定得往生。一得往生,當下就超凡入聖,了生脫死,高登蓮池,加入聖眾之中,親自受阿彌陀佛的教誨,直至成佛。世間的孝道,有什麼能與這個相等的呢?
又若能以此普告同人,令彼各各父母,皆得往生。則化功歸己,而親與自己之蓮品,更當高增位次矣。詩云,孝子不匱,永錫爾類。欲孝其親者,宜深思而力行之。
又如果能夠以此來普告同人,令他們各各的父母,都得往生。那麼教化的功德歸於自己,而雙親與自己的蓮品,位次應當更加增高了。詩經中說:“孝子不匱,永錫爾類。”想要孝敬雙親的人,應該深思而力行。復鄧新安居士書
今春令兄來書,觀其詞意,懇摯真切,( 光) 因不揣固陋,略為啟發。至四月間又來一書,其訟過自責,詢求出要,頗合克己復禮,親師取友之行。( 光) 閱之,不勝慶悅,因亦縷析條陳以復之。
今年春天你的兄長來信,看他信中的文詞語意,懇摯真切,我因此不顧淺陋,略微為他作了一些開示。到了四月份,他又寄來一封書信,其中自責過失,詢求出離的要道,很符合約束自我,使言行合於禮儀,親近良師,選擇益友的行為。我看了之後,非常欣慶喜悅,因此也一條條的分析陳述來回復他。
茲接居士信片,雖詞句無幾,其意亦與令兄相為伯仲。可謂難兄難弟,天倫佛法,鹹為同氣連枝。非多劫同種善根,同修淨行,曷克臻此。
現在接到你的信,雖然詞句不多,其中語意也與你的兄長不相上下。可以說是才德俱佳,難分高下,既為骨肉同胞,又是佛門兄弟。如果不是多劫同種善根,同修淨行,怎麼能夠如此呢?
今居士有所請益,( 光) 實難於復答。何以故,以居士所志者大,( 光) 之所知者小,小大不相襲,機教不相契耳。雖然,一乘實相之中,覓小大相了不可得。於此不可得中,舉大則大為法界,一切法趣大,是趣不過。舉小則小為法界,一切法趣小,是趣不過。
現在你想請教的問題,我實在難以答覆。為什麼呢?因為你的志向很大,我所知道的很小,小和大不相合,機和教也不相契。雖然如此,在一乘實相法之中求覓小大之相,卻是了不可得。在這不可得之中,舉例大則大為法界,一切法都趣向大,卻大不過一乘實相。舉例小則小為法界,一切法趣向小,又小不過一乘實相(此了不可得之實相可謂其大無外其小無內)。
( 光) 所知之小法,乃統包十法界一切諸法之法也。善導和尚雲,若欲學解,從凡夫地,乃至佛地,一切諸法,無不當學。若欲學行,當擇其契理契機之一法,專精緻力,方能速證實益。否則經劫至劫,尚難出離。
我所知道的小法,是統包十法界一切諸法之法。善導大師在《觀無量壽佛經疏》中說:“若欲學解,從凡夫地,乃至佛地,一切諸法,無不當學。若欲學行,當擇其契理契機之一法,專精緻力,方能速證實益。”否則經長久劫到長久劫,仍很難出離。
所謂契理契機之法,無過信願持佛名號,求生西方。其法備在彌陀要解,及淨土諸書中。當尋繹之,茲不多贅( zhu i )。
所謂的契理契機之法,沒有超過信願持佛名號,求生西方。其方法在《彌陀要解》,以及淨土諸書當中有詳盡的說明。應當自己找書解讀,此處不多說。
須知佛法乃十法界公共之法,無一人不應修,亦無一人不能修。彼謂佛教為棄人倫,害聖道者,皆未見顏色之瞽論也。何以言之,佛於父言慈,於子言孝,於君言仁,於臣言忠,夫唱婦隨,兄友弟恭,舉世諦之嘉言懿行,佛經無不詳陳其宿因現果,現因後果。
必須知道佛法是十法界公共之法,沒有一個人不應該修,也沒有一個人不能夠修。有人說,佛教是拋棄人間倫理,危害儒學聖道的,這都是像沒有看見過顏色的盲人一樣亂說的。為什麼這麼說呢?佛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