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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賢菩薩以十大願王,勸進善財童子,以及華藏海眾。你應當去看《普賢行願品》,自然會知道。我在《文鈔》中,多處都有說到,為什麼不好好領會呢。
極樂四土,帶業往生者,居同居。斷見思惑者,居方便。破無明者,居實報。無明淨盡者,居寂光。
關於極樂世界的四種淨土:帶業往生的,居住在凡聖同居土。已斷見思惑的,居住在方便有餘土。已經破除無明的,居住在實報莊嚴土。無明已經徹底斷除乾淨的,居住在常寂光土。
又實報,約所感之果報說。寂光,約所證之理性說。本屬一土,講者冀人易曉,故以分證者屬實報,滿證者屬寂光。實則二土中,俱有分證滿證。文鈔中亦詳述之。
還有,實報莊嚴土是針對所招感的果報來說的。常寂光土是針對所證的理性來說的。二者本來屬於一土。講解的人為了使人們容易理解,所以將分證者歸屬於實報莊嚴土,滿證者歸屬於常寂光土。其實這二土中都既有分證又有滿證。《文鈔》中也詳細地講述了這件事。
同居雖具三土,而未斷惑者,止受用同居之境耳。雖屬帶業往生之人,不可以凡夫定名之。以皆得三種不退故。此乃以常途教理,與極樂往生所證者,相比較,細閱自知。
同居淨土,雖然有三種。而沒有斷除惑業的人,只能受用凡聖同居的境界罷了。即使屬於帶業往生的人,也不能用凡夫來稱呼,因為他們都證得念、行、位三種不退。這是把常途教理,和往生極樂者所證的境界果位,來互相比較。你仔細閱讀,自然會知道了。
事持者,信有西方阿彌陀佛,而未達是心作佛,是心是佛。但以決志願求生故,如子憶母,無時暫忘。此未達理性,而但依事修持也。
事持,指的是相信有西方極樂和阿彌陀佛,而沒達到"是心作佛,是心是佛"的境界,只是決志發願求往生,如同子女憶念慈母,沒有一刻忘記。這是沒有通達理性,只能在"事"上來修持。
理持者,信西方阿彌陀佛,是我心具,是我心造。心具者,自心原具此理。心造者,依心具之理而起修,則此理方能彰顯,故名為造。心具即理體,心造即事修。心具即是心是佛,心造即是心作佛。是心作佛,即稱性起修。是心是佛,即全修在性。修德有功,性德方顯。雖悟理而仍不廢事,方為真修。否則便墮執理廢事之狂妄知見矣。
理持,指的是相信西方極樂和阿彌陀佛,是我心本來具備,是我心所能造作。”心具,就是自心本性,原本就具備這個理;心造,就是依據自心本具的理而修持,那麼這個理,才能夠彰顯出來,所以名為“造”。心具即理體,心造即事修。心具就是“是心是佛”,心造就是“是心作佛”。是心作佛,就是稱性起修;是心是佛,就是全修在性。修德有功,性德方顯。悟到理性之後,仍然不廢棄事修,才是真修行。否則便墮落於“執理廢事”的狂妄知見中了。
故下曰,即以自心所具所造洪名,為繫心之境,令不暫忘也。此種解法,千古未有。實為機理雙契,理事圓融。非法身大士,孰克臻此。
所以下面說:“即以自心所具所造的六字洪名,為繫心之境,令不暫忘也。”這種闡解的方法,千古未曾有啊!實在是下契眾機,上契佛理,理事圓融。如果不是法身大士,誰能做出這樣的闡述?
以事持縱未悟理,豈能出於理外。不過行人自心未能圓悟。既悟焉,則即事是理。豈所悟之理,不在事中乎。理不離事,事不離理,事理無二。如人身心,二俱同時運用。斷未有心與身,彼此分張者。達人則欲不融合而不可得。狂妄知見,執理廢事,則便不融合矣。
因為,即使還沒能悟明理性,然而事的修持,又怎能超出理性之外呢。只不過修行之人,自心沒能圓悟。一旦圓悟了,那麼事修就是理性。怎麼會所悟的理性,不在事修當中的呢?理性不離事修,事修不離理性,事理無二。如同人的身心,二者總是要同時運作。絕對沒有心與身彼此分開的。通達的人想要不融合事與理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是狂妄知見,執理廢事,那就不能融合了。
全真成妄,全妄即真。猶如全水成波,全波即水,水是靜相,波是動相。動靜雖異,溼性原同。終日隨緣,終日不變。終日不變,終日隨緣。猶如虛空了無諸相,而云屯則暗,日照則明。塵由風起則昏濁,塵因雨灑則澄清。虛空是不變,不妨隨種種緣,成明暗清濁。雖則明暗清濁不同,而虛空本體了無改變。
全真成妄,全妄即真。如同水面全部成了波浪,而波浪全部是由水所成,水是靜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