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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互殺,了無已時,可不哀哉。
儒家學者以盡忠、仁恕、泛愛為懷,必須推己及人,以至推廣到一切萬物,方才有實效。佛教以慈悲濟度為事務,所以憐憫一切眾生,都具佛性,想要救援。無奈世人殺生吃肉,互相沿襲成為風俗,不知道這是錯的。致使生生世世,展轉互相殺害,沒有停止的時候,能不悲哀嗎?
須知人與物類,同此血肉之軀,同此靈知之性,同生於天地之間。但以彼此宿世罪福不同,致使今生形質靈蠢各異。
必須知道人與一切眾生,同樣是血肉之軀,同樣有靈知的心性,同樣生長在天地之間。只是因為彼此宿世的罪福不同,致使今生的身形稟質或靈敏、或愚蠢,各有差異。
以我之強,陵彼之弱。以彼之肉,充我之腹。快心樂意,謂為福報。而不知其福力一盡,業報現前。墮彼異類,受人殺戮時。則身不能敵,口不能言。中心憂懼痛楚,方知食肉之事,為大罪過。
以我的強大,欺陵它的弱小。以它的血肉,來填我的口腹,讓我快心樂意,認為這是福報。而不知道這個福力一旦享盡,業報現前。墮到畜生類,受人殺戮的時候。就身體不能反抗,口裡不能說話。心中憂愁恐懼痛楚,才知道吃肉這件事,是大罪過。
食肉之人,為真羅剎。雖欲不令人殺而食之,不可得也。故楞嚴經雲,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又況多劫以來,更互相生。既無道力以行救濟,忍使彼受刀砧極苦,我享口舌滋味乎。
吃肉的人,是真羅剎。雖然想要不讓人殺死吃掉,也不可能了!所以《楞嚴經》中說:“ 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類,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 又何況多生多劫以來,還彼此相生。既然自己沒有道力來施行救濟,難道還忍心讓它遭受刀板宰殺的極苦,而自己卻享受口舌的滋味嗎?
入楞伽經,世尊種種呵斥食肉。有云,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迴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云何於中取之而食。凡諸殺生食肉之人,若念及此,當即怵然驚,憬然悟。寧可自殺,不能殺一切物矣。
《入楞伽經》中,世尊種種呵斥吃肉之事。其中說到:“ 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迴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云何於中取之而食。” 凡是一切殺生吃肉的人,如果想到這,應當立即驚懼,幡然醒悟。寧可殺自己,也不能殺一切眾生啊!
新昌有山,名曰石城,即山鑿龕,及彌勒百尺大像。乃齊僧護,僧淑,梁僧佑,三師所造者。相好莊嚴,妙無倫媲 (pi ) 。
浙江新昌縣有一座山,名為石城山,隨山勢而開鑿佛龕,以及彌勒佛百尺高的大像。這是南朝齊朝的僧護、僧淑和南朝梁朝的僧佑三位法師所造。相好莊嚴,妙無倫比。
其寺為天台西門,智者大師入滅於此。蓋欲表前繼靈山,後輔龍華也。大師一生,隨機說法,尤加意於放生。
大佛寺為天台山西門,智者大師在此處入滅。大概是想要表達,向前繼承靈山法脈,向後輔佐龍華三會吧!智者大師一生,隨機說法,尤其注重放生。
以臺民多業漁捕,乃以襯 (chèn ) 施,買漁簄 (hu ) 一所,為放生池。兼為彼講金光明經。漁者聞法,皆好生去殺。遂各舍江溪簄梁,六十三所,週三百餘里,俱作放生法池。
因為天台地區的人民大多是捕漁為業,於是將信徒供養自己的錢財,買了一所網魚的水域,作為放生池。又為他們講《金光明經》。捕漁的人聽聞佛法,全都喜好放生,遠離殺生。於是各各施捨江溪中的堤壩漁網,共六十三處,方圓三百多里,全都作為放生池。
有偷捕者,則立即得禍,至唐時尚然。而世遠人亡,法殘禁弛。遂致大佛寺外之池,亦為漁捕之所矣。
有偷偷捕魚的,就立即遭受災禍,到了唐朝時,仍然還是如此。但是世代久遠,智人亡故,法事殘敗,禁令鬆弛。於是致使大佛寺外面的放生池,也成為捕漁的處所了。
馬契慈居士,景仰僧護,僧淑,僧佑,智者之懿德殊勳。欲使同人,以及水陸空行一切物類,各得同盡天年,同生極樂,將來同預龍華三會。特呈憲嚴禁,勒其示文,冀垂永久。
馬契慈居士,景仰僧護、僧淑、僧佑、智者大師的美德功勳。想要使大家,以及水陸空行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