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夏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花所得款項專款專用。一些小型或不知名的發展商,通常由提供建築貸款的銀行,並承辦樓花按揭,發展商是他們的客戶,貸款銀行對其情況比較瞭解,而且該發展中的物業已經押於該銀行。此外對承建商的資信也需審查,開售樓花一般不會超過正式入夥前的18個月。政府規定發展商必須先擔保確保有足夠的資金完成建築,才能獲准發售樓花,並規定小業主支付樓花的款項必須存入律師行的託管賬戶,律師行作為託管人代發展商持有款項,在得到承建商的證明後,律師行才可以把款項付給發展商用以支付建築費。
對於住房預售制度問題層出不窮的今天,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如何保證房地產金融安全高效地運作。從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國際經驗來看,房屋預售制度促進房地產業的良性迴圈關鍵在於設計合理的風險擔保機制以分散其各個環節的風險。無論是嚴格的准入或退出制度,預售資金的專項管理,嚴格的法律監管,或是為購房者提供更多的合約形式等等,這些都是風險分擔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中國內地,銀行對房地產業金融支援的資產結構使銀行正面臨巨大的風險。由於資訊不對稱,購房者面臨房地產商的各種敗德行為,鑑於住房預售制度中存在的不確定性和脆弱性,我們意識到應當建立完備的風險分擔機制來保障住房預售制度下的金融安全,即風險應該由多個利益主體依風險與收益對等的原則共同分擔,包括開發商、房地產投資者、建築商、銀行及購房者。這種風險分擔機制應該貫穿於住房預售制度始終,合理分散或降低各環節的風險,它應包括嚴格的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房地產市場資訊披露機制、多種合同選擇與談判機制、住房預售款專項管理制度、市場的懲罰機制、風險分擔機制、風險約束機制、監管機制以及保護購房者利益的救助機制等。
可以說,住房銷售制度對預售款進行專戶管理,應該是完善中國房地產市場制度的重要一環,它的推出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同時,也應該看到,這種政策的推出也預示著今年正在從各方面來落實###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房地產今年的任務,從而既可促進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也可防範房地產市場及銀行可能面臨的風險。
四、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2007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釋出《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從2月1日起,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的交納將由先前的“預徵制”轉為實打實的“清算制”。可以說,徵收土地增值稅對中國房地產企業的影響應該是很大的。
因為,一是隨著全國各地房價的快速上漲,土地的價格上漲成為一種必然趨勢。而土地的價格上漲,特別是當土地的價格快速上漲時,一些企業或一些人利用自己手中持有的土地,對土地進行囤積、對土地進行炒作也就自然而然了。而土地的囤積與炒作,必然會推高市場土地的價格,而多次的土地炒作又會使土地的價格輪番上漲。在這種情況下,不僅容易出現日本20世紀80年代那種極力推高土地價格的炒作之風,也會由於土地價格推高之後,房地產開發商借土地價格上漲而進一步推高房價,快速地吹大房地產市場的泡沫,製造房地產市場的潛在風險。而土地增值稅的徵收,一定意義上可以遏制中國房地產市場土地的流轉與炒作,降低房地產市場泡沫吹大的風險。
二是土地增值稅的徵收,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擠壓房地產企業過高的利潤。可以說,儘管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直在爭辯房地產企業的利潤不高,但房地產市場的利潤過高早就是不爭的事實。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利潤過高或暴利,最大的部分就是土地的增值。而土地增值稅徵收就是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過高利潤。它對土地儲備多、開發週期長、產品附加值大的房地產開發商,其影響不可低估。因為很簡單,如果土地流轉過多,土地的增值過高,那麼其徵收的稅收也就越高。因為土地增值稅是條件累進位制,即在土地增值低於20%的情況下,不徵收土地增值稅;如果土地增值越過了20%,那麼增值稅率就按30%~60%徵收。這樣,即使一些開發企業希望透過囤積土地來增加利潤,但實際上,透過土地增值稅可能讓其事與願違。因為土地增值稅是累進位制的。這樣就可能透過土地增值稅來擠壓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高利潤。
如果能夠透過土地增值稅的方式來擠壓房地產企業的暴利,那麼這樣不僅能夠擠壓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獲利空間,而且能夠緩解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社會大眾的衝突,緩解社會財富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