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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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亞細亞集團內部領導層出現了一些問題,晉野的工作重心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紅高粱的事他也只好暫時擱淺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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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高粱有了“加盟店”
紅高粱開業後短短兩個月,就在鄭州及周圍的幾個城市像新鄉、許昌、焦作等地產生了很大影響。這時我的社交活動也突然多了起來,差不多每天都要接待一批一批的來訪者。有的是前來祝賀的,有的是慕名而來交朋友的,還有一些是記者。
不過,讓我最難忘的是新鄉的兩位來訪者,一男一女。我記得是紅高粱開業第二個月的一天上午,他們兩人找到我和王副總,一見面就說,他們決定要在新鄉開設紅高粱加盟店。他們說,紅高粱開業以來,幾乎每天都來這裡考察,上午到,晚上返回。經過一個多月的考察,他們認為,在新鄉開這樣的快餐店,一定會取得成功。
當時我們並不想馬上開設加盟店或分店,我和王副總的意見是,多積累一些管理經驗後再發展連鎖。
也許我和王副總都被他們的精神所感動,經過幾次談判以後,我們答應抽時間先去新鄉考察一下位置和市場。
其實,去新鄉之前,對如何開設加盟店,我只有一點皮毛知識,而王副總和帖總監甚至還沒聽說過這個名詞。我先給他們“上了一課”,講了什麼叫加盟店,有什麼特點和要求,以及我們到了新鄉以後,應該考察哪些內容,達到什麼標準時才能同意他們加盟紅高粱。
真是當“教師”的料,自己都不太懂的東西,講得還是“繪聲繪色”,弄得兩個老人不停地點頭。我以為他倆聽明白了,誰知他們正在打瞌睡……
1995年6月中旬,王副總、帖總監和我一起來到了新鄉,我們一本正經地考察了一整天,對加盟商劉梅小姐的印象不錯。
她是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想自己創業,很有事業心,很想加盟紅高粱,我們對位置也比較滿意。三天後,我們同意了她的加盟申請。很快我們就起草了加盟合約。
當時,雖說紅高粱剛開業兩個月,其實已經有了無形資產的價值。我們還特意在合約中規定,加盟金為5萬元,必須在開業前交付總部。在制訂這一條條款時,原以為她會討價還價,可她卻欣然同意了。
當我知道,她為了開紅高粱分店把自己要結婚的嫁妝都賣了時,我心軟了。於是我們對合約的執行條款做了適當的修正:
同意新鄉紅高粱開業後三個月內,分批付清5萬元加盟金;
總部再支援她5萬元的流動資金,確保新鄉分店開業成功。
我這個決定遭到了王副總的堅決反對,帖總監則保持沉默。可是,我還是一意孤行地執行了這個決定。
我深知第一家加盟店的重要性,我更理解沒有錢創業的心情,我更清楚人在關鍵時候能被朋友扶持一下是何等的重要!
他們私下對我的評價是:“心太軟,人太善,肯定影響公司賺錢。”
1995年10月,新鄉加盟店開業了,生意異常火爆。一天,劉梅興奮地拉著帖總監的手說:“非常感謝總部,是你們給了我這個好的機會!我會努力的。不過帖總,你要告訴我,怎麼才能一直保持這樣的生意呢?”
帖總告訴她:“你要學學喬總,他總是第一個來,最後一個走。他能容忍每個人的缺點,但就是不能容忍食品質量出問題,不能容忍對客人服務不好,不能容忍店鋪衛生不好。”
透過開設這個加盟店,給我的啟發是:選擇加盟主時,不是看他有多少錢,而是看他對事業、對人生的態度如何。
新鄉店後來的經營業績證明,我們沒有選錯加盟主。大家對劉梅的管理和經營基本是滿意的。開業一個多月就把5萬元的加盟金交給了總部,第二個月,又償還了5萬元的流動資金。
一天晚上,她給在海南出差的父親打電話說:“爸,我們發財了,我每月能賺10萬元!”
新鄉分店開業四個月左右,劉梅不僅還清所有的外債,而且手頭又有了幾十萬。她決定一不做、二不休,在新鄉繼續發展。
一天,她在電話裡對我說:“喬總,我還想再開一個分店。位置都看好了,在最火爆的商場裡面,請王總你們來考察一下。”
結果,在第一家分店開業後的第四個月,她又開了第二家分店。
這時的劉梅,在新鄉已經是小有名氣的“富婆”了。
“秘密武器”——羊肉燴麵配方
透過籌備這個加盟店,幫我解決了心中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