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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點追求?在不到半個世紀的時間裡,“骨感”對“肉感”的反動可謂排山倒海,摧枯拉朽,到今天,“肉感”幾乎變成了一個下流的詞彙,而“骨感”卻已經成為了“性感”的同義詞,並且成為一種全球性的“流感”。
好走極端乃人類天性,最起碼在美女標準一事上,不是極左,就是極右,不吃糖醋排骨,就吃粉蒸肉。所謂不肥不瘦或肥瘦相間的勻稱身材是不存在的,即使有,也照樣會被主流的審美標準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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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 餐(1)
男女的戶外方式是野合,飲食的戶外方式是野餐。以上兩種勾當雖不能保證都是我們祖先的發明,然而中國古已有之。據《 墨子·非樂( 上 ) 》,夏代的第一個君主夏後啟( 約公元前21世紀 ),就曾“野於飲食”。
“野於飲食”不是說夏後啟吃得很狂野或者吃得很野路子,而是“飲食於野”之意。比較文化的野餐,有“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在這個情境中,野餐是踏青或春遊活動的一部分, “成於樂”而“遊於藝”,寓教於樂,寓樂於吃喝。然而春是肯定遊了,東西吃了沒有,則語焉不詳,參照“飽唱餓念”的一般規律,既是“詠而歸”,就權當是吃過了吧。
歷史上最著名最有文化同時吃喝證據最為確鑿的野餐,自然是“永和九年,歲在癸丑,暮春之初,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的“流觴曲水”了。這場野外的FB活動,有《 蘭亭集序 》為證,白紙黑字,跑不掉的。
很顯然,野餐這種不再以果腹為第一要義的飲食活動雖然意味著人類不再靠天吃飯,不過隨之也帶來了“看天吃飯”的新問題。除了軍事強人夏後啟( 據說是徒兵和車兵協同作戰法的首創者 )的“野於飲食”因帶有濃厚的軍事訓練色彩而無需看天吃飯之外( 說不定天氣越惡劣越爽 ),大部分非軍事化、非狩獵化的古代野餐活動,即便未必都鎖定於暮春時節,大概也總得等個好天。
至於後來我們在公園裡參與或見到的那種野餐,雖不可否認傳統的淵源,基本上是西化的結果。其典型情境,可參見《 追憶似水年華 》:“我們坐在岸邊的菖蒲花叢中休息。在假日的天空,一朵閒雲久久地徘徊。不時有一條悶得發慌的鯉魚躍出水面,惴惴不安地透一口氣。這正是野餐的時間。我們要在這兒呆好久才回家;在草地上吃點水果、麵包、巧克力,聖伊萊爾教堂的鐘聲沿著地平線悠悠傳來,聲音雖弱,卻依然渾厚而鏗鏘;它們從那麼遠的地方,穿透一層層的空氣,卻沒有與空氣混合,一道道聲波的連續的顫動給鐘聲四周留下一條條稜紋,掠過花朵時發出陣陣共鳴,一直到達我們的腳邊。”
跡近於野合
在郊外或公園的草地上野餐,曾經是一種布林喬亞生活的典型方式。
普魯斯特的“讀圖版”,首選馬內同一時代的作品“草地上的野餐”(La Colazione Sull’erba,原名“沐浴”,1863年)。草地上,確有若干普魯斯特提到的“水果、麵包”散見於畫面左下角,不過最為觸目驚心的並不是這些“野食”,也不是畫面後方正在進行的浴足活動,而是作為主角的全裸白種女性。無論是站在衛道及衛浴的立場,與其說是野餐,卻已跡近於野合,或曰野合後的野餐。
其實,飲食男女這兩件事情,當初都是一種戶外活動。在人類的穴居時代,連“戶”都沒有,“戶外”和“室內”完全無從談起。一旦從戶外移至室內進行,便成了文明進步的標誌。士別三日,當他們從室內搬回到戶外時,已是今非昔比,則又標誌著人類的文明和進步已經邁上了一個新臺階了——最起碼僅就飲食這一部分而言。
然而,形式是變了,但就飲食的內容而言,野餐卻大不如室內來得豐富和精彩。普魯斯特記憶中“在斯萬家那邊”的野餐,不過“在草地上吃點水果、麵包、巧克力”而已。冰心奶奶則這樣描述她年輕時在威爾斯利大學的野餐生活:“一個星期日,我們約定在那廊上野餐,我帶的是兩斤大餅,半斤醬牛肉,和一瓶水……虹帶著一包花生和幾塊糖。那時我們彼此都已知道對方是拉著一車重擔的小牛,更不在這些事上客氣,而且我們都吃得十分香甜。威大的風景,是全美有名的。我們常常忙中偷閒,在湖上泛舟野餐縱談。年輕時代,總喜歡談抱負,我們自己覺得談得太誇大一點,好在沒有第三人聽見!”
與歐陸式的“水果、麵包、巧克力”相比,“兩斤大餅,半斤醬牛肉”以及隨身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