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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的研究進一步指出,“貌似”的夫婦更有可能擁有相同的基因,挑選那些從基因上與自己相似的人做配偶,在生物學上是有益的。父母長得很像,後代就能遺傳某些優質的混合基因,這種情況也同樣適用於其他動物種類。
雖然生物學上的“戀父情結”比心理學上的更有說服力。不過,今後若再聽到有人誇某男長得太像他的太太、很有夫妻相云云,以科學的名義,任何人都可以認為那其實是在說那男的很有“岳父相”才對。而且,那些曾被公認為甚有夫妻相的,只因兩口子長得太像,並且有越長越像的趨勢,走在街上,會不會有被人誤認為是近親結婚呢?
生命之樹常青,而理論( 不管是科學還是不科學的 )卻總是灰色的。“夫妻相”其實很可能只是存在於我們內心深處的一個魔障,至少也與一種病症有關——因腦損傷而導致的視覺缺損,學名“面容失認”。蘇珊·格林菲爾德在《 人腦之謎 》一書裡提到視覺專家澤基和物理學家哈特的如下臨床實驗:在展示戴安娜王妃的相片之前先展示其前夫查爾斯王子的相片,患“面容失認症”的病人竟每每認出戴安娜的面孔。也就是說,在“心理強化”的作用下,即便是一名“面容失認症”的患者也能透過一張與其有關聯的面孔來準確認知另一張面孔。故未經辦理合法婚姻登記手續或未舉辦盛大婚宴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