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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駐臺副領事喬治?柯爾(即葛超智。作者注)在此期間,非常露骨的散播各種不實謠言,製造各種糾紛,混淆國際視聽,致使事件不斷的蔓延、惡化。”《丁名楠先生口述記錄》,《二二八事件文獻補錄》,2005年修訂版,第87頁。據陳儀事後彙報,當時曾有人準備成立“新華”國,其國旗系在日本的“太陽旗”上加一黃星,年號用“臺灣自治邦紀元元年”,施政方針“一如日本政府”等。《臺灣光復和光復後五年省情》(下),第597頁。
【三】蔣介石的“懷柔”決策與措施
蔣介石很快就得到了臺灣發生事變的訊息,但其2月28日的日記並無記載。稍後,蔣在《上月反省錄》中寫道:臺灣暴民乘國軍離臺,政府武力空虛之機,發動全省暴動,此實不測之禍亂,是亦人事不臧,公俠疏忽無智所致也。《蔣介石日記》(手稿本)。蔣寫《上月反省錄》的時間,不一定在月底,而常在下月的某一天,故此條寫作時間不可確考。蔣日記中對二二八事件比較確切的記載始於3月1日的《上星期反省錄》:臺灣群眾為反對紙菸專賣等起而仇殺內地各省同胞,其暴動地區已漸擴大,以軍隊調離臺灣,是亦一重要原因也。《蔣介石日記》(手稿本)。臺灣光復後,南京國民政府駐臺本有第62、70兩個師的兵力,但均因內戰需要調離。日記中所稱“國軍離臺”指此。當時,蔣介石需要處理和*以及和美國、蘇聯的許多複雜問題,但是,他還是將二二八事件作為最重要的問題處理。其3月6日“注意”欄中首列“臺灣暴動事件之研究”,同日日記雲:“對戰局,對臺事,憂戚無已。”他在和陳儀通話中指示:“政治上可以退讓,儘可能的採納民意,但軍事上則權屬中央,一切要求均不得接受。”柯遠芬:《事變十日記》。1992年的《柯遠芬先生訪問記錄》稱:“2月28日,蔣介石曾派專機赴臺投送手諭,指示處理辦法。其要點為:1�查緝案應交由司法機關公平訊辦,不得寬縱。2�臺北市可即日起實施區域性*,希迅速平定*。3�政治上可儘量退讓,以商談解決糾紛。4�軍事不能介入此次事件,但暴徒亦不得干涉軍事。如軍事遭受攻擊,得以軍力平息*。”當時電報、電話都很發達,蔣完全沒有必要採取這種派飛機投送手諭的笨辦法,故不取。黃彰健院士以此為蔣3月5日的電話指示,而在次日才通知柯,系猜測,故亦不取。參見黃彰健:《二二八事件真相考證稿》,〔臺北〕聯經2007年版,第219…230頁。這是蔣介石就二二八事件對陳儀做出的最早指示。當晚,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會見蔣介石,聲稱接到美國駐臺領事急電,表示臺灣局勢嚴重,要求派飛機接其眷屬離臺。蔣介石對此甚為反感,在日記中寫道:“美國人員浮躁輕薄,好為反動派利用,使中國增加困難與恥辱,悲痛之極。”3月7日,蔣介石確定處理二二八事件的方針,日記雲:自上月28日起,由臺北延至全臺各縣市,對中央及外省人員與商民一律毆擊,死傷已知者達數百人之多,陳公俠不事先預防,又不實報,及事至燎原,乃始求援,可嘆!特派海陸軍赴臺,增強兵力。此時*組織尚未深入,或易為力,惟無精兵可派,甚為顧慮。善後方策,尚未決定。現時惟有懷柔。此種臺民初附,久受日寇奴化,遺忘祖國,故皆畏威而不懷德也。《蔣介石日記》(手稿本)。蔣介石以軍事起家,他當然懂得軍隊在處理事變中的作用;臺灣剛剛脫離日本統治,日本影響深厚,這也使蔣介石感到,弭平事變,要靠“威懾”。但是,蔣介石當時的最大困難是,主要兵力都已投入和*的作戰。這樣,蔣介石雖想派出“精兵”,但無兵可派。想來想去,蔣介石覺得,“現時惟有懷柔”。這是蔣介石處理二二八事件的基本對策。當日,蔣介石除決定“派海陸軍增援臺灣”外,緊急召見自臺灣飛來的國民黨臺灣省黨部主任委員李翼中,聽取詳細彙報,研究善後辦法。
二二八事件與蔣介石的對策(8)
李翼中在事件發生後受陳儀委託,參加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他主張向中央呼籲“臨之以威,綏之以德”,自請赴南京彙報。3月6日,他在向臺灣人民廣播中承認:“二二八不幸事件之發生,實由於官民情感隔閡之所致”,呼籲“政府以寬大為懷,人民以地方為重”,使事件早日平息。李翼中在會見蔣介石時,歷述臺灣人民在政治和經濟方面的種種要求,主張儘量滿足臺灣人民的要求,“多與之”。蔣介石表示:李的意見大體可行,陳儀在廣播中對臺灣人民的允諾也可以答應,要李與陳立夫擬具“處理辦法”。3月8日,李翼中提出要點八條,其主要者為:1�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