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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是不願使用被自己的朋友視之為二流貨的產品的。
路牌廣告
不久以前我接到一封信,讚揚我設計的一個路牌廣告。信是加利福尼亞州衣索比亞浸禮會的一位牧師寫的:
親愛的奧格威先生:
我是一個小小教會的領袖,我們的教會在加利福尼亞的公路上使用不少路牌宣揚主的教誨。由於製作價格高昂,我們遇到不少困難。我看了舒味思軟飲料的路牌廣告,就是有一位長鬍子的先生把手向兩旁伸出去的那一張。我想知道的是,在您用完那張照片之後,能否將它賜寄與我,我想把“耶穌保佑你永生”這幾個字印上,把它安置在加利福尼亞公路旁,以宣揚主的旨意。
要是有人從我的客戶的面容上看出了上帝之子的樣子,那麼整個浸禮會的信徒都會自動轉喝舒味思軟飲料,客戶再也不必花錢做廣告了。我真的有些猶疑了。只是因為害怕丟失我的佣金,我才冷靜下來告訴牧師,懷特黑德海軍中校是不堪負此聖任的。
我不喜歡路牌廣告。駕車飛馳而過的駕駛員只來得及讀路牌廣告上的6個字,而依我過去挨門挨戶兜售的經驗來看,只用6個字來推銷商品無論如何是不成的。在報紙或者雜誌上,我可以使用上百個字。路牌廣告只能是喊喊口號而已。
拋開廣告職業不談,作為個人,我對風景有強烈的喜愛。任何景緻都不會因路牌廣告而增色。在事事都令人心曠神怡的野外要是豎起一塊路牌廣告,任何罪惡都莫過於此。有朝一日我從麥迪遜大道引退,我定要發起組織一個秘密的環境維護者社團,蒙著面騎乘無聲摩托車走遍世界,在黑夜裡砍倒一切路牌廣告。若是我們在為公民們行此大善之時被抓住,又有多少陪審員會判我們有罪呢?
路牌廣告的所有者都是些放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