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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象王起明這樣,拼命地幹活兒,一邊用水洗著碗碟,一邊用汗水洗著自己,日子過得就更慢。
可是,話說回來,一想到自己好歹有一份工作,一想到好多從大陸來的哥兒們興許還沒有這麼一份工作,心裡又多少有那麼點滿足。
為了消磨時光——也許不是單為消磨時光——王起明有事沒事地總愛琢磨琢磨老闆娘。這個俊俏、潑辣、能幹的女人,統治著這個餐館,役使著眾多男人,一方面使這些人有了份說得過去的工作以便在美國立足,另一方面又使這些人完全忘記男性的自尊,臣服於她。
王起明頭一次聽到老闆娘的名字——阿春——時,感到這名字十分貼切。阿春,春,既給人帶來溫暖,又仍有幾分寒氣襲人。
“發工資啦!”阿春對走進房門的王起明說,“九百元,放好了,別在路上讓人劫了去。
王起明從阿春手裡接過一個信封,裡面是九百美元。面值二十美元的紙幣,匯成了很厚的一沓。他很喜歡這些一元一張的鈔票。它給人以厚重、很多、很富有的印象,即使這印象是不真實的,即使這九百元並沒有因為這形式上的厚實而增長一個美分,但卻使他感到充實和自信,使他大一瞬間感到了一種支撐的力量,使他能暫時忘卻深至骨髓的疲勞,使他能挺直了自己的腰桿。
不容易啊,九百美金,而且是那麼厚的一沓!
他把錢放在了最安全的內衣口袋,也就是貼近心口窩的地方,走上了曼哈頓的大道。在地鐵裡,他又臂交叉,放在胸前,緊緊地護著它。
他明白,現在他內衣口袋裡的這一沓,比什麼都重要。
他覺得胸前滾燙,不知是自己的體溫捂熱了那錢,還是那實實在在的綠色鈔票把他的胸膛燙暖。總之,他的胸口發熱,頭有點昏,嗓子眼乾乾的。
在這一天裡,他明白了錢對於人有多麼重要,對於一個想在美國生存的人有多麼重要。
他知道,這一沓鈔票,是他立足美國的鞋跟。
莫名其妙地,他害怕有人要搶去他的這九百元;他不自覺地伸手捂了捂胸口,兩眼警惕地望著四周的人。在旁人眼裡,此時的他一定象一隻訓練有素的警犬。
他從溫和的地鐵裡走出來,走進了仍是溼冷溼冷的紐約的三月。
他穿著的還是那件從北京帶來的風雪衣,穿著一條洗白了的牛仔褲。這衣著上到處就是大塊大塊的油垢。噢,對了,還有那雙原來是白色的運動鞋,現在已經是深灰色的了。
他疾步行走在紐約的大街上。沒有人注意他,沒有人想象到他內心的激動,沒有人知道他的來歷。假如有一個人出於極為偶然的原則瞥他一眼的話,這個人見到的只是一個典型的紐約打工仔,再沒有什麼別的特殊之處了。
事實也是如此。
在他們那間溼冷的地下室裡,金錢帶了一陣得的笑聲。
當王起明把那一沓鈔票遞到妻臉前時,出乎意料地是妻子也拿出一張支票在他眼前一晃。
“什麼?”王起明猜到了是什麼,但還要問,疑問中充滿了欣喜。
“支票!485美金!我掙來的!”
郭燕驕傲至極地舞著那張支票,一會躍上地上的木箱,一會滾到床的另一側,象一隻蹦蹦跳跳的小兔,東跳西竄,直到王起明一把摟住了她。
他們倆擁抱在一起,讓對方的氣息噴到自己的臉上。
“你聽我說,”郭燕推開吻著自己的王起明,“這九百,還給姨媽;這二百,交房租,還有一百,寄給寧寧。”
“行!”王起明完全同意。
“好啦!”郭燕起身,坐到木箱上,繼續鉤毛衣,興奮地哼著《北京頌歌》,“我得工作了。”
“工作?又開夜車?”
“對!開夜車!”
“讓你們老闆自己去開。我們是人,不是機器!”他十分氣憤地敲著木箱子。“他是不是姓馬?告訴姓馬的,你是人,不是牛馬,讓他明白這個!”
“你生那麼大的氣幹什麼呀?又不是馬老闆逼著我乾的,是我自己願意多掙幾塊錢的!”
王起明感慨地嘆了口氣:“唉!人哪,為了生活,什麼苦都能吃,什麼氣都得往下嚥。”
“又不光是咱們這麼苦,剛來的人不都這個樣兒嗎?苦上一年,攢錢,送你上學去,少受這個苦!”
“算了吧,就我這半吊子英文,透過託福就得三四年,三十五六上大學,四十畢業,誰要我呀?再說,真的學出發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