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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的一個幻影;同時,根深蒂固的儒家歷史觀,又使他深信天道好還,文極必開動亂之機,由亂復歸於治,有待於下一代創業之君棄文就質。在1601年,李贄提出這一理論,真可以說切合時宜,也可以說不幸而言中。就在這一年,努爾哈赤創立了他的八旗制度,把他所屬的各部落的生產、管理、動員、作戰歸併為一元,改造為半現代化的軍事組織。而也是僅僅兩年之前,這個民族才開始有了自己的文字。就憑這些成就,努爾哈赤和他的兒子征服了一個龐大的帝國,實質上是一個單純的新生力量接替了一個“文極”的王朝。所謂“文極”,就是國家社會經濟在某些方面的發展,超過了文官制度呆板的管制力量,以致“上下否隔,中外睽攜”。努爾哈赤的部落文化水平低下,但同時也就在“質”上保持著純真。舍此就彼,泰否剝復,也似乎合於《易經》的原則。
然而在這易代的前夕,李贄又如何為自己打算呢?即使其時李贄還不是古稀的高齡,他也用不著考慮這個問題了。因為問題已經為禮科給事中張問達所解決。張問達遞上了一本奏疏,參劾李贄邪說惑眾,罪大惡極。其羅織的罪狀,有的屬於事實,有的出於風傳,有的有李贄的著作可以作證,有的則純出於想當然。其中最為聳人聽聞的一段話是:“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簡,與無良輩遊庵院。挾妓女白晝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講法,至有攜衾枕而宿庵觀者,一境如狂。又作《觀音問》一書,所謂觀音者,皆士人妻女也。”接著,給事中提醒萬曆皇帝,這種使人放蕩的邪說必將帶來嚴重的後果:“後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於明劫人財,強摟人婦,同於禽獸而不足恤。”此外,由於李贄妄言欺世,以致佛教流傳,儒學被排擠,其情已形極為可怕:“邇來縉紳大夫,亦有唪咒唸佛,奉僧膜拜,手持數珠,以為律戒,室懸妙像,以為皈依,不知遵孔子家法而溺意於禪教沙門者,往往出矣。”而最為現實的危險,還是在於李贄已經“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僅四十里,倘一入都門,招致蠱惑,又為麻城之續”。
皇帝看罷奏疏之後批示:李贄應由錦衣衛捉拿治罪,他的著作應一律銷燬。
在多數文官看來,李贄自然是罪有應得,然而又不免暗中彆扭。本朝以儒學治天下,排斥異端固然是應有的宗旨,但這一宗旨並沒有經常地付諸實施。李贄被捕之日,天主教傳教士、義大利人利瑪竇(此人和李贄也有交往)早已在朝廷中活動,以後他還要繼續傳教,使一些大學士尚書乃至皇帝的妃嬪成為上帝的信徒。而萬曆皇帝和母親慈聖太后則對佛教感覺興趣。雖說在1587年曾經因為禮部的奏請,皇帝下令禁止士人在科舉考試的試卷中引用佛經,但是在1599年,即李贄被捕前3年,他卻告訴文淵閣的各位大學士,他正在精研“道藏”和“佛藏”。這還有行動可以作為證明:皇帝經常對京城內外的佛寺捐款施捨,又屢次派出宦官到各處名山巨剎進香求福,而好幾次大赦的詔書中,更充滿了佛家慈悲為本的語氣。所以,要把提倡異端的罪魁禍首加之於李贄,畢竟不能算做理直氣壯。
但是另一方面,李贄之所以罪有應得,則在於張問達的奏疏具有煽動的力量,而他使用的“羅織”方法,也把一些單獨看來不成其為罪狀的過失貫穿一氣,使人覺得頭頭是道。何況把可能的後果作為現實的罪行,也是本朝司法中由來已久的習慣。而全部問題,說到底,還在於它牽涉到了道德的根本。
從各種有關的文字記載來看,李贄在監獄裡沒有受到折磨,照樣能讀書寫字。審訊完畢以後,鎮撫司建議不必判處重刑,只需要押解回籍了事。根據成例,這種處罰實際上就是假釋,犯人應當終身受到地方官的監視。但不知何故,這項建議送達御前,皇帝卻久久不作批示。
一天,李贄要侍者為他剃頭。乘侍者離開的間隙,他用剃刀自刎,但是一時並沒有斷氣。侍者看到他鮮血淋漓,還和李贄作了一次簡單的對話。當時李贄已不能出聲,他用手指在侍者掌心中寫字作了回答:
問:“和尚痛否?”
答:“不痛。”
問:“和尚何自割?”
答:“七十老翁何所求!”
據說,袁中道的記載,在自刎兩天以後,李贄才脫離苦海。然而東廠錦衣衛寫給皇帝的報告,則稱李贄“不食而死”。
從個人的角度來講,李贄的不幸,在於他活的時間太長。如果他在1587年即萬曆十五年,也就是在他剃度為僧的前一年離開人世,四百年以後,很少再會有人知道還有一個姚安知府名叫李贄,一名李載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