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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孫中山和黃興堅決反對移送中央,強烈要求公佈繳獲的證據。4月25日,程德全、應德閎不得不將查獲的函電證據公諸於世。其中重要的電文有以下各件:
1913年1月9日趙秉鈞致洪達祖函,內稱:“應君領款,不甚接頭,仍請一手經理,與總理說定才行。”
1913年1月14日趙秉鈞致應桂馨函:“密碼送請檢收,以後有電直寄國務院趙可也。”
2月1日洪述祖致應犯函:“大題目,總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價值也。”
2月8日洪致應函:“日內宋輩有無覓處,中央對此頗注意也。”
3月11日洪致應函:“一、來函已面呈總統、總理問過。一、以後匆通電國務院,因智老(趙別號智庵)已將應密電本交來。
3月13日洪致應電:“毀宋酬勳位,相度機宜,妥籌辦理。”
3月21日應致洪電:匪魁已滅,我軍一無傷亡,堪慰,望轉呈。”
這些函電在報上一披露,即引起輿論譁然,其震動程度比十二級的地震還強烈,堂堂的中華民國大總統和國務總理竟是暗殺的謀劃者。一時間群情激憤。
面對如此尷尬的情勢,袁世凱又氣又惱。為了挽回面子,他極力掩飾。4月23日他以國務院的名義通電各省:據應桂馨二十三日函稱,滬上發現一種監督政府政黨之裁判機關,並附有簡明宣告文,雜列宋教仁、梁啟超、孫中山、袁世凱、黎元洪、趙秉鈞、黃興、汪榮寶、李烈鈞、宋瑞等之罪狀,謂俱宜加以懲創,特先判決宋教仁之死刑,即日執行。電文把毫不引人注目的汪榮寶、朱瑞一併列入了黑名單,明眼人一望而知個騙人的把戲。
3月26日國民黨提出組織特別法庭處理宋案。袁世凱激烈反對。29日國民黨不顧袁世凱、許世英的阻撓,逕行組織特別法庭,叫上海地方檢察廳票傳趙秉鈞到案受審。趙以特別法庭未經司法總長許士英許可,拒絕到庭,並致函受上海地方檢察廳委託票傳趙的北京地方檢察廳,說洪述祖通電已承認假託中央名義,足以證明自己與宋案無關,無到廳候質之理。
五月十一日,事情又添波瀾。一個叫周予做的女學生到軍法處去自首,宣稱現有暗殺團在京、津組織血光黨,專門從事炸斃要人、顛覆政府、引起暴動的活動,並說參議院議員謝持是血光黨的財政部長。軍法處據此逮捕了謝持,同時稱黃興是血光團的團長。北京檢察廳根據周的供詞,將該案移交上海檢察廳,票傳黃興,但因缺乏證據,無法開審,黃興於是離去。
袁世凱的又一掩飾企圖又破產了。白紙黑字,鐵證如山,豈容抵賴。黃興為宋教仁所寫的一副輓聯一針見血地說出宋案的主犯:“前年殺吳祿貞,去年殺張振武,今年又殺宋教仁,你說是應桂馨,他說是洪述祖,我說確是袁世凱”。
袁世凱要殺宋教仁是預謀已久的。宋教仁在各地作競選演說時屢有抨擊袁政府的言論,說:“自民國成立,迄今二載,縱觀國事,幾無一善狀可述。”他強烈主張內閣制而反對總統制。有時還點明批評袁世凱。在一次演講時他說;“現在接得各地的報告,我們選舉運動,是極其順利的,袁世凱看此情形,一定忌克得很,一定要勾心鬥角,設法來破壞我們,陷害我們。”1913年2月上旬在參眾兩議院的大選中國民黨獲得大勝利。宋教仁很高興以為很快就可以成為純粹政黨責任內閣的實權總理了。在此之前他曾說過只有選舉“最為愚呆脆弱之黎元洪為總統,才能“組織同志內閣”,充分發揮內閣的作用,並親自對黎元洪說:“我們不能使袁世凱做我們聽話的工具,我要我黨黨員選你當總統。”這些訊息在社會上都廣泛流傳。所以當袁世凱知道國民黨選舉大獲得全勝,感到很驚惶。袁世凱不怕孫中山、黃興,就怕宋教仁,為了拉攏宋歸順自己,曾送一套價值三千元的西服和一張五十萬元的交通銀行支票,宋教仁不客氣地把支票退回了。袁世凱由此知道宋教仁不是金錢可以收買的。而現在國民黨選舉獲勝,宋教仁出任內閣總理無疑,這將對自己非常不利,不除掉宋教仁,看來難有安寧之日。於是密令趙秉鈞進行謀殺。趙怕宋搶去自己的總理職務,對刺宋也很賣力。
從此,袁世凱派出的嘍囉對宋教仁進行了嚴密的監視,宋的一舉一動都逃不過他的眼睛。1913年3月ZO日,袁世凱終於下達刺殺令,一面又公開致電宋教仁速赴京商討國事,為刺殺製造機會。宋教仁不知是計,便決定於當日晚上乘車北上,哪料到在車站竟遇刺乃至於死在呢?
袁世凱看到難以掩飾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