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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了。
既然市委書記有明確指示,檢察院自然照辦,臨時從反貪局抽調了一個九人小組,又從檢察院其他部門抽調了五個人,統一交給冷青指揮。
專案組的人太多了,公安局根本沒有這麼大的位置提供給他們辦公,也不適宜保密。好在彭清源批給他們一大筆辦案經費,恰好林業廳在舒彥的老公曹能憲控制下,他們便透過舒彥,租下了林業廳招待所的整整一層用來辦公。
冷青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將那八名保安從看守所提了出來,分別押在另外三個年守所。
當初,這八名保安主動站出來認罪,專案組隨即將其投進了省第一看守所。對於這一做法,冷青心裡是有想法的。畢竟,這是市局的案子,市裡有看守所,各個區也有,為什麼一定要投進省看守所?而且一定要投進省第一看守所?
第二部分 第144章
冷青稍稍打聽了一下,立即知道,這些人被指定在這間看守所,是有其原因的,背後已經有人將這間看守所上上下下打點好了。這八名保安,在省第一看守所得到了相當優厚的待遇,除了不能走出看守所,在裡面相當自由,也沒有任何其他人敢惹他們。身在這樣的環境,這八個人就有了一種心理優勢,認定自己的靠山很硬,什麼事都能搞得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