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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也愣一愣:“你說你剛才唱的那曲?”
“我哪有那麼不謙虛?”小宛笑,用下巴示意一下門外,“你聽,不知道哪個組在放錄音,這是《倩女離魂》的戲曲,第三折,倩女趕王生一節。”
“是嗎?怎麼我聽不見?”
“這麼大聲音你都聽不見?”小宛正想取笑,張之也的手機響起來,雖然聽不到對方的聲音,可是張之也的表情語氣透露出這分明是個女子,或者就是他女朋友。
小宛避嫌地站起來走到門邊,發現雨已經小得多了,她張開手接了幾滴雨,對著天自言自語地說:“夏天就是這樣,雷聲大雨水少,這麼快又停了。”
張之也收了線,聽到小宛的語氣裡有催促的意思,只得說:“謝謝你讓我避雨,我得走了,還要去採訪趙自和嬤嬤呢。”
小宛淡淡答:“走好。”徑自走過去將衣裳三兩下脫下來疊進箱子裡。倒也怪,雨剛停,太陽還沒重新探出頭來,身上倒已經不覺得冷了。
2、死玫瑰
那個歌手沒有來。
小宛呆呆地坐在地鐵口的欄杆上,眼見著黃昏一層層地落下來,熟悉的地鐵口空落如故。人群來來往往進進出出,不知道哪裡來的那麼多人,可是人群裡沒有他,那麼再多的人也與她無關,再擁擠的地鐵站也還是空虛。
她閉上眼睛,在心底裡重複一支歌。那是他最喜歡唱的歌。每次她來這裡,他都會唱起。
歌名叫做《死玫瑰》:
“我已無所謂,送你一枝死玫瑰;我的心已灰,我會愛的心已然成灰;我的眼淚,傷悲的眼中擠不出一點淚;對你就像死玫瑰,在冬天枯萎”
小宛從來沒有聽過任何一場通俗歌曲演唱會,可是卻一直都很喜歡在地鐵站聽流浪歌手唱歌,他們通常很年輕,長髮,衣服有點髒,但是不會髒得很厲害。唱歌的時候半閉眼睛,雖然是討錢,卻看也不看扔錢的人——因為他們不是乞丐,是藝人。
那是小宛認為最好的流行音樂。直見生命的蒼涼。
如果一個人在那樣的時候那樣的地方還可以認真唱一首歌的話,那麼那首歌一定很值得聽。
小宛所有的流行曲碟都是照著這樣的標準蒐集的。
——但仍然沒有一次,會像那一次那樣令她心動,在瞬間忘了自己。
那是半年前的冬夜,忘了是為什麼會路過那裡,坐了那班地鐵,經過那個站臺,看到那個人,聽到那支歌。只記得,在初聽的一剎,她已經被俘獲,從此不屬於自己。
唱歌的少年,最多隻有二十歲的樣子,清俊的臉上,寫著抹不去的滄桑。穿一身破爛的牛仔衣,已經辨不出本來的顏色,卻因為舊而格外妥貼,與人融為一體。就像他的歌聲與地鐵與夜融為一體一樣。
他懷中抱著一把同衣服一樣舊而妥貼的吉它,望著地鐵站的出口扣弦而歌:“我已無所謂,送你一枝死玫瑰”蒼涼的聲音一點點加深著冬夜的淒涼與憂傷,車水馬龍在身後川流,行人來來往往,太陽落下去而霓虹燈亮起來,什麼都留不住,可是年輕歌手的聲音是真實的,也是真誠的。
小宛忽然就流了淚。
從那以後,便養成了每晚換三次車老遠地跑到那個地鐵站聽歌的習慣。
聽了整個冬天。
如果有人在那個冬天經過那個站臺,也許會記住那樣一幅畫面——清俊的男孩與秀麗的女孩隔著一個站臺口遙遙相對,女孩居高臨下,坐在地鐵旁的欄杆上聽歌,眼神專注,蓄滿淚水,整個面容是震動而感性的。身後的人流滔滔地湧上來沒下去,像不息的歲月,而女孩的淚與男孩的歌,卻是永恆。
那樣的畫面,叫作青春。
要很久很久以後,小宛才知道,當她專程為了聽那年輕歌手的歌而換三次車趕到地鐵站的同時,那個年輕歌手,也是專程為了她而忍受冬天的風從十月唱到臘月。其實在這期間,他早已在酒吧找到一份晚間駐唱的工作,可以告別地鐵生涯,只是為了她,才放棄黃金時間風雨不誤地來到地鐵站口。不僅忍受寒冷,還要躲避警察。
當小宛知道這一切的時候,已經深深愛上了他。
她沒辦法不愛他。這故事本身的戲劇化和悲劇性對十九歲的少女而言,既是利劍也是鴉片,有著無可抗拒的殺傷力。
也就在那一天,他告訴她自己要離開北京了。因為,上海有一家唱片公司打算與他簽約。
上海,那個風花雪月的城市,就這樣間接結束了小宛風花雪月的初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