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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行嗎?”她嘆氣地說。“我從今以後都得一直過著像現在這樣的生活嗎?毫無娛樂可言,只能像個黃臉婆關在這間房子裡變老變醜嗎?”
“沒人那麼說。”
“可是你眼下之意就是要我這麼做,不是嗎?”
“沒有其他的工作了嗎?不是居酒屋,而是能在白天做的工作。找一下應該會有吧?”
“哪那麼容易找。在那家店可以和朋友在一起,工作起來也比較安心。”
“我一些朋友的太太也在工作,可是大多都是在超市或便利商店。”
“總而言之,就是不行在居酒屋工作,是嗎?你就是要我在超市或便利商店做收銀員就對了?”
“我沒那麼說。”
“那是怎樣嘛?!”
我一不作聲,美晴就歇斯底里地大叫:“要或不要?!”
我敗給了她來勢淘淘的氣勢,最後還是接受了她的提案。為了讓她的心情平靜下來,只好答應她。看來,當時我應該還愛著她,所以才會不想被她當做不通情理的丈夫,只要是她的願望,我都想盡可能地滿足她。
當然,這是一個天大的錯誤。因為當時的我還沒發現美晴這個女人的可怕。
三十
美晴開始工作之後整個人明顯地變了。我也看得出來,她變得朝氣蓬勃,表情也變得生動活潑。不但如此,她還花心思在化妝、衣著上,整個人變美了。我心想,這個女人果然還是適合出外工作啊,准許她去工作是個正確的決定。
一開始,她會在午夜十二點之前回家。那個時候我大多還沒睡,我習慣會和她喝杯睡前酒,聽她說說工作上的事情。當她說起工作上的事,看起來好開心。
然而,那種美好時光卻沒有持續多久,美晴漸漸晚歸,從十二點前變成十二點多,然後又變成一點多。每當她回家看到我醒著在等門,就會露出一臉意外的表情。
“哎呀,你還醒著呀?你可以先睡,不用等我啊。”
這句話我聽起來像是在說“你先睡覺我比較省事。”
我質問她,最近經常晚歸是怎麼回事?她面不改色地回答:“因為人手不足,朋友拜託我工作到晚一點嘛。我朋友又沒多的錢再僱一個工讀生,她也很傷腦筋呀。”
“你以後都會這麼晚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