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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事,又不敢還給他,只好把它寄給你。
我知道他在想念你。
他不會承認,男人都很笨。
都過了那麼久了,大概你也已經忘了他。
現在也只有我陪陪他了,不過醫生說,時間不會太久。
等我走了,他就真的只剩下一個人了。
所以如果你有空的話,偶爾替我去看看他,如果他成了一個非常淒涼的老男人,替我傳話就說他活該。
她寫得那麼簡單,就是一頁紙而已,還沒有填滿,但我哭得眼睛都睜不開了。
洛杉磯到上海的飛行時間是十五個小時,下飛機的時候,我覺得自己連腰都直不起來了。
袁宇送我去的機場,他對我說話,咬牙切齒地。
“常歡,你這個沒心沒肺的白痴。”
我不能再贊同他的話。
他還說:“你可想好了,喜歡我的人可多了!我不會再給你機會了!”
我知道自己愚蠢,但我已經身不由己。
我對不起他,但是誰辜負了誰,誰成全了誰,誰一直在掙扎,誰放了手,到現在都已經成了一團亂麻。
我去了許多地方,都沒有找到嚴子非。
他消失了。
我甚至找到了葉小姐,她說嚴先生應該不在國內了吧,很久沒聽到他的訊息了。
我愣了很久。
我從沒有想過他會離開這個城市,他曾在一個月裡環繞地球一週,但他總是會回來的。
我會在這裡遇見他,又在這裡與他分離。我下意識得覺得,我會在分開的原點找到他。
我錯了。
我尋找了足足一個星期,每天的結果都令我失望。
我回到酒店的腳步一天比一天沉重,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多久,學校開學在即,我的存款也有限。
到了第十天,我去了最後一個可能的地方,回到大街上的時候,巨大的絕望讓我兩眼潮溼。
我使勁控制自己的眼淚,如果連我都放棄希望,那就更不可能找到他了。
回程的飛機上,我一直都在昏睡。
大概是太累了,一個夢連著一個夢。
每個夢裡都有他。
有一個夢讓我突然驚醒,冷汗涔涔,還有一個夢裡我差一點兒就能抓住他的手了,但總是失之交臂。
我沒有告訴任何人我的歸期,一個人回到學校的時候,我覺得自己就快倒下了。
袁宇來找我的時候,我連行李箱都沒有拆開。
他推門而入,然後拉著我就走,說要帶我去一家新開的中餐館。
關於我回國的這十天他什麼都沒有問,就好像我從來沒有離開過學校。
我被他拉出學校,餐館就開在三條街外,地段很好,店裡寬敞明亮,顧客很多,大部分都是UCLA的學生。
袁宇像是熟門熟路了,選單都沒有看就點了好幾道菜,然後在菜沒有上來的時候跑去了鄰桌,與幾個金髮美女熱烈地聊起了天,最後居然還和其中一個走了,臨走還得意地看了我一眼。
真讓我哭笑不得!
菜很快就上來了,第一道就是老鴨粉絲煲。
我吃了幾口,就停下了筷子。
我記得這個味道,那是我曾在Z大旁邊那個狹窄、油膩、熱氣騰騰的小店吃過的味道。
我還記得有一個晚上,我在那裡請嚴子非吃飯,他脫了大衣,只穿了襯衣和羊毛背心,吃的時候翻起袖子,坐在一群穿著連帽衫或者牛仔褲的學生中間,沒有一點兒格格不入的感覺。吃完之後我要付錢,老闆就是不要,還用油膩膩的手拍嚴子非的肩膀。
“記得來啊,這麼多年了,才回來這一次,我可一直惦記著你呢。”
我急了,看著嚴子非說:“你是故意的。”
他正穿起大衣,聞言側過頭來看我,就答了兩個字,眼裡有笑。
他說:“是啊。”
我低下頭,看到熱氣騰騰的湯碗裡濺起的兩點水花。
身邊有人問:“怎麼了?味道不對嗎?”
我不抬頭,一個人太累的時候總會有幻覺,但如果那是我渴望的、夢寐以求的,為什麼不讓這幻覺的時間延長一點兒,再長一點兒呢?
那個聲音還在繼續:“真的那麼難吃嗎?我還以為我偷師得挺成功的。”
我固執地低著頭,連眼睛都緊緊閉了起來。
讓我留在這幻覺裡,再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