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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之憂,以挾兵勒索為業。若不順承其意、厚加賞賜,便要譁變、作亂。名為兵、實為匪。”
柳世番點頭,道,“殿下可知這些兵匪的源頭?”
李沅再次看向十四郎,“失田、破產的流民。”
柳世番長長嘆了口氣,似欣慰,似哀嘆,“殿下明鑑。故而臣覺著眼下當務之急是消除兵匪之患,而欲消兵匪,則必先使民安居。”
李沅沒繼續問下去——在他看來這實在枯燥的很,且這也是給沒有答案的議題。哪朝哪代天子的最基本訴求不是“使民安居樂業”?哪朝哪代的結局不是兵匪橫行?待平定了兵匪、改朝換代之後才能再度安居樂業一陣子,而後再以兵匪橫行、民不聊生做結。這是個目前還沒有人解出來的死迴圈。
卻是寧王先問,“夫子覺著,眼下該如何使民安居?”
柳世番答了,可他知道自己沒說實話。
而他之所以知道自己沒說實話,是因為寧王那雙與年齡不符的過於洞明的眼睛一直在看著他。被那樣一雙眼睛凝視,就彷彿在被審問著。
——那少年心中有他所認定的,正確的解答。
他明明不過弱冠之齡,卻彷彿火煅水淬歷盡了滄桑,在察覺到什麼殘酷真相之後痛苦蛻變。他眼中有殉道者的決絕,也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氣。而就柳世番的人生經驗來看,這樣的少年充滿信念和激情,一些人憑無人可及的膽識和魄力,做出了前無古人的偉業;也有一些為了高尚的目的,做出慘絕人寰的惡行。並且他們的信念還很難動搖。
該不該提醒太子,該慎用此人——片刻後他忽的醒悟過來,那是寧王。若太子要重用他,太后那關就先過不去。
散席時,自是寧王先行,他們這對新翁婿緩緩在後,略說些私密話。
柳世番便道,“不知殿下可聽說過,薛王曾給小女批命,說小女不宜早嫁。”
“哦……”太子想了想,笑道,“是說她十七歲前出嫁,日後要守寡吧?”
“正是。小女年十五歲,有道是寧信其有……”
“夫子不必多慮。”太子坦然笑道,“薛王還說她二嫁嫁得更好呢。嫁過本王之後,天下豈還有人敢再娶她?且還比本王更富貴?可見薛王此卦不準。”又幾不可聞的自語般低聲笑道,“……若準,就更不能不娶了。”
長慶三年正旦,大朝賀,天子因病未能視朝。
二月,太子大婚。
六月,天子駕崩,太子即位。
會昌元年正旦,又是一年大朝賀。
雲秀從侍從手中接過衣衫、發冠,細細的為他佩戴。從許久之前她便已不再避人,然而侍從們俱都熟視無睹。一些人將她當成理所當然該在此處的旁人,另一些人仔細觀察之後依舊不覺有何異樣。人人都知她在哪裡,卻無人能感知到她的存在。
只十四郎專注的凝視著她。
她為他帶冠,將冠帶系在他頸下,又用手指摸了摸他下巴上青青的胡茬,抿唇笑了起來。
十四郎不知為何恍惚了一瞬,在回神之前已下意識的攥住了她的手腕。
雲秀仰頭看他,十四郎忽的想起什麼,忙伸手往袖中摸索,隨即回身去尋掛在架上的蹀躞帶,從帶上未摘下的荷包裡摸出一枚珠簪,幫她帶在髮間——自始至終都沒鬆開他的手腕。
“許久之前買的,早就想送給你。不知為何總是遺忘。”
雲秀笑道,“嗯。”
十四郎頓了頓,又道,“……我沒忘記旁的事吧?”
雲秀一時竟不知該如何作答。想了想,便從袖中摸出兩根紅線來,一根系在他的手腕上,一根遞給他,示意他系在自己的手腕上。
十四郎問,“這是什麼?”
雲秀道,“因緣線。能提醒你不要忘事。”
十四郎手上便一頓。
那紅線已係好了,雲秀繼續為他整頓好衣冠,送他出門。
他行了幾步,卻忽的扭頭回來,問道,“是不是有一日,我連你也會忘記?”
雲秀愣了一愣,問道,“若我說是呢?你是否願意拋卻紅塵,隨我一道逍遙世外?”
十四郎有片刻失神,庭中紅梅灼灼綻放,一時風過,飛紅成雪。一襲白衣的柳雲秀立在花雪之中,臂彎披帛與身上衣裙隨風揚起,宛若仙子落凡、驚鴻羽化。依舊是他無數次午夜夢迴,千百度回望找尋的模樣。她向他伸出來手來,最後一次邀約同往,然而他掐緊了掌心,自始至終沒有點頭。
雲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