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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漂漂亮亮地去。
我得去祝福祝福他,這是我最後能為他做的一件小事。
這件事情仔仔不支援也不反對,但是他沒有陪同,他覺得他跟著似乎不像個意思,他也不認識滿城,而且很有我帶著男朋友虛張聲勢的嫌疑。
仔仔只跟我說:“在老情人婚禮上喝醉,是世界上最丟人的事情。”
我說:“我記住了。”
我沒打算離開太久,來回也就兩天吧,反正T市就在省內,也不遠。我去買了條比較良家婦女的裙子,做了幾天面膜把自己補得水噹噹的,上路了。
劉禎回來了,我到T市以後,滿城派他來接我。
剛見面的時候,我看看眼前的劉禎,從陌生到熟悉,感覺依然會很親近。劉禎看看我,眯著眼睛說:“頭髮呢?”
大學的時候,我一直都是長髮,風大的時候,頭髮會被風吹得貼在臉上,劉禎經常嫌棄,“這麼礙事,剪了吧。”劉禎看不慣我的頭髮,最大的原因是,出門前經常要洗頭髮,每次他忽然叫我出去,我在宿舍裡洗頭髮要洗很久,他就得等著。
劉禎問我頭髮呢,我說:“前陣子想不開,剃度來著,這才剛留起來。”
劉禎就用手搔了下我的劉海,隨口說:“真醜。”
一切都比較和諧,我擺出老朋友見面的姿態,暫時遮蔽掉上次劉禎回國,糊里糊塗乾的那個混賬事,坐上劉禎開來的車,習慣性地坐後座。
上了車我就給仔仔打電話報平安啊。我們倆都不是那麼矯情兮兮的人,也不像大學的時候談個戀愛,打個電話恨不得甜得蜜死,就是很正常的說話。
掛了電話,劉禎從鏡子裡看我一眼,問:“男朋友啊?”
我說:“是啊。”
“多久了?”他問。
“沒多久,半年吧。”
就這樣不說話了。劉禎其實還是沒怎麼變,看上去和出國之前差不多,包括穿衣品味言行舉止,只是比過去多了那麼一丁點的謹慎,反正樣貌上是並沒有變化的。人家是本身就有見識的人,也不像某些人一樣,留洋回來就總愛裝些沒用的逼。
距離給我安排的下榻的酒店比較遠,我就在車上眯了一會兒,到了地方也沒著急去見滿城,反正他明天結婚,婚禮上再見就行。
劉禎陪我到酒店,帶我去上面的房間,我也沒帶什麼行李,出門麼,時間也不長,就講究個輕便。
房間門口,他說:“我就在隔壁,有事叫我。”
劉禎家就在這邊,按理說住在家裡就行,沒必要住酒店,我就隨便問了一句,“你不回家住啊?”
劉禎笑,湊得近一些,把手擋在我耳朵邊,小聲說:“這酒店鬧鬼。”
我一巴掌拍在他頭頂上,“你怎麼還這麼無聊。”
他就彎彎眼睛鬆鬆一笑,說:“待會兒一塊兒出去吃飯。”
我說:“一會兒再說。”
這時候大約是下午六點鐘,也是個吃飯的時候,劉禎的意思是讓我先休息個十分二十分鐘的。我在車上顛了一天,確實是沒有餓的感覺,就更不著急了。這是我第一次來T市,但是我對這地方的印象不大好,感覺灰濛濛烏煙瘴氣的。
W市的空氣很好,沿海城市嘛,大多數時候天是藍的雲是白的,但T市這地方,明顯是座上了年紀的舊城,就連那些路邊上栽種的搞綠化的樹,上面都蒙著很厚很厚的灰。
剛到這裡就會有點不適應,有透不過氣的感覺,就像我剛從重慶到W市的時候,總嫌棄從海邊飄過來的海腥味兒一樣。
最後我也沒出去吃飯,劉禎叫外賣送了盒披薩,到房間裡來陪我一起吃,就和當初出去玩的時候差不多,懶了就派個人出去買吃的。只是時過境遷,即使是類似的場景,也再不是當初的感覺。
吃東西的時候劉禎跟我聊天,劉禎說:“你和城哥的事情我都聽說了,你那時候為什麼拿掉那個孩子?”
我想了想,用無所謂的姿態說:“為了報復他啊。”
劉禎乾笑一瞬,他問我明天見了滿城打算怎麼樣,什麼怎麼樣啊,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唄。劉禎說:“你要是打算搶婚的話,我就給你搭把手。”
我哈哈地笑,我說我不幹沒把握的事。劉禎意味不明地瞟了我一眼,“不干你怎麼知道沒把握?”
我不是來搶婚的,我是來湊熱鬧的而已。
後來劉禎問我,還記不記得大學時候開的玩笑。那時候我們說,等我們到了二十五,如果你未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