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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對待王經理,豈能讓你如願以償?”
在WWH一再的催促下,彭澤林才將早就擬好了的合同給了他,讓他看看有哪些方面不如劉經理意的。實際彭澤林就是要WWH看看有多少他不滿意的條款,只是表面上並沒有說破他完全站在劉經理一邊的實情而已。
合同條款裡,彭澤林按照王經理的安排,將公司裡的幾個管理人員全部都安排進了將要組建的專案部任職,除了專案經理是由WWH擔任以外,剩下的位置幾乎都有王經理公司的人員佔滿了。
在王經理提出所有人員都安在專案部裡的時候,彭澤林曾經提出了異議,一來是怕劉經理不會接受,二來是覺得這樣安排的話,王經理的公司也就名存實亡了,沒有一個固定的正式員工在職。
當時,王經理回答的是:“暫時咱們也沒有其他的工程幹,反正閒著也是閒著,乾脆就全部交給LCL的專案部,讓他幫咱養著,以後有別的工程時再調回來。”
看到王經理已經打算好了,並且他說也與劉經理打過招呼,彭澤林也就沒有再堅持不同意見。
在對於每個人的工資待遇問題上,王經理讓彭澤林按照一般的工資發放標準造幾個表,在合同條款裡註明這一項,讓劉經理按照彭澤林定的標準發工資。
當WWH看到合同裡多出來一項“專案部管理人員工資發放標準”時,臉色都快綠了,認為標準定的過高,要彭澤林看看,最好是將標準降低,不然恐怕不會接受。
在喜來登廣場西門,WWH帶著彭澤林第一次見面的GCL,在車裡商討工資的問題。
WWH列舉了他所知道的河南路橋的工資發放標準:“專案經理每月四千、電話費七百;專案總工每月三千八、電話費六百;專案副經理每月三千、電話費三百;各部門的部長每月二千六、電話費二百。”
按照整個專案部的配備人員標準,對照WWH所列舉的工資標準算下來,每月的工資費用也高達四萬多,再加上十七個護路員的工資,一年下來光是發工資就把投標的所有費用都給發完了。
按WWH的演算法,專案部已經沒有了工程開支的費用,如果還要按照彭澤林提供的工資標準,還將超過WWH所算費用的近一倍,專案部也確實承受不起。
在徵得王經理的同意後,彭澤林將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