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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你有原諒她嗎?”
自從路文振隱退後,便再未有人見過他。
吳庭威牽起簡潔的手踏著青石板下山,中途簡潔接到任躍打來的電話,“簡潔,我老婆好像要生了,怎麼辦?”
“你老婆要生了,當然是送醫院吶!”簡潔被這個生活白痴氣到崩潰,“你快點開車送她去醫院!”
“看來我們得給他準備份大禮了!”
吳庭威轉過頭來看看簡潔,兩人相視而笑。
☆、晉江獨發
我的名字叫做丁小綾。
六歲的時候;我的媽媽盛致與爸爸離婚;淨身出戶;沒有帶走丁家的一分一毫。我想;她原本就不在意這一切;不在意我爸爸;亦是不在意我。
家中沒有一張她的照片;也許曾經是有過的;只是某次我爸醉酒後將那些東西一把火燒成了灰燼。
其實到了今天;我已經不太記得她的長相,她的聲音。
這麼些年;她可曾想過我,她可曾產生過回來找我的念頭,
我想,她必然是沒有的。
我對她最深刻的印象,便是某此吃飯時,我不小心將瓷碗中的湯水弄灑在桌面,然而她發瘋般的給我了三巴掌,她下手很重,打得我半邊臉都腫了。還有一次,她突發奇想要幫我洗澡,那時備受冷落的我不知心中有多歡喜,然而她卻在洗澡的途中,將我的頭按在浴池裡,任我掙扎哭喊,直到我漸漸發不出聲音,連記憶都混沌時,她才惶然將我從浴池中提出來。
其實大多數時候,她都是對我不聞不問的。可自從經歷過那兩次噩夢般的災難後,我下意識的躲她遠遠的,再也不奢望她會對我展露一分一毫的母愛。
事實上,丁家的人都不喜歡我,爺爺不喜歡我,爸爸不喜歡我,甚至連保姆都不拿我當小姐看,只有丁俊——我的堂兄,是我記憶中唯一的溫暖。
他會在我失眠時為我彈奏夜的鋼琴曲,會在我半夜複習功課捱餓時翻牆跑去小巷買蛋炒飯。
人前的我總是朝氣蓬勃,樂觀向上,只有在他面前,我才敢流露出軟弱的一面。
而他曾經為了逗我開心,花了兩宿的精力去背誦三百條笑話,雖然有些笑話冷得我都想抽他。
所有的小幸福都在十六歲被那個吻打碎。
我沒想到他會吻我,我是她的妹妹啊。然而,我也有一瞬的怔忪,甚至忘了,這個吻我唇的男生——是我的堂兄。
所以,當嬸嬸看到櫻花樹下,那一觸即離的初吻時,才會激動地指著我的鼻子,瘋狂的罵我。
☆、晉江獨發
丁俊被嬸嬸押去英國留學;而我認真的準備高考;日子孤寂而辛苦;心底卻對未來有滿滿的期待。只要考上大學;便可以離開這個讓人覺得胸悶透不過氣來的家;便可以不再獨自面對父親的冷漠;嬸嬸的記恨與嘲笑。
在那段日子;丁俊的每日不斷的越洋電話成了支撐我行進下去最j□j的力量。而那個似柔軟羽毛掃過唇瓣的親吻;我們均未曾再提起;彷彿不過是虛幻世界的一場子虛烏有的夢境,夢醒了;萬事都是原來的模樣,從未改變。
高考前夕,丁俊竟偷偷從英國飛回來。他不敢回家,怕被嬸嬸逮到,又免不了一場爭鬧,只得在距離考點較近處訂了間酒店。
考試時,冥冥間彷彿有種叫人安定的力量,這是我所有考試中發揮最好的一次。最後那科目結束後,我歡喜雀躍的跑出校園大門,時隔一年後再一次無所顧忌的與丁俊擁抱。
那晚,他帶我去喝酒,那是我第一次去酒吧,才知道原來他是這裡的常客,有一幫狐朋狗友,並深受各種型別的女孩兒喜歡。
他似乎很開心,喝酒時仍是笑意盎然的,到底是喝多了,醉態可鞠的,一幫子人在那嘻嘻哈哈的,最後竟將戰火燃到我身上來。我自小便極為敏…感,那一瞬丁俊瞧我時,眸子裡跳動的火光,當真叫我覺得害怕。
而他將我送回丁家,駐足在櫻花樹下,黑絲絨般的天際星光璀璨,而微風拂過吹散那一樹的櫻花,盤旋翻飛落於肩頭腳下,彷彿一場沁人心脾的花雨。
“丁丁,跟我走吧,我們去一個沒有人認識的地方,重新開始,就只有我們兩個,就只有我們兩個!”
他的神色與聲音都告訴我他是認真的,可我拒絕了,我的確要重新開始一段新生活,可我怎麼能跟他走呢?他是丁俊,我是丁小綾,他是哥哥,我是妹妹,血緣關係是永遠都無法泯滅的事實。
第二天丁俊便不見了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