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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角鑽進了樓裡。
來到3樓會議室,裡面坐滿了人。抽菸的、說話的,跑動的,會議室亂成一鍋粥。主席臺坐著蘇亮,還有一個比他官大,好像是市政府的一個副秘書長。兩人都拿不定主意,不停地瞟坐在旁邊的一個帶著墨鏡,穿著咖啡色風衣的人。哦,這個人我認識,而且十幾年前還很熟悉,他就是陰立仁。陰立仁1。72米左右身高,也是41歲,臉色陰鬱,不苟言笑。
副秘書長說,陰總,工人把這裡圍著,你看怎麼辦啊?
你們是領導,問我幹什麼?陰立仁不陰不陽地說,不是有警察嗎,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副秘書長還是不緊不慢地說,陰總,市委書記、市長的意見是你們先拿出錢來,把工人的工資發了——
正文 第十三章 他就是陰立仁(下)
陰立仁說,哎呀,我的領導,你們以為我是造錢的啊,我們搞企業的也難。而且,我們平時納稅,你們,你們警察就有職責保護我們的利益。怎麼辦?你們趕快破案呀,把錢找回來,我馬上發給工人。
聽到這裡我氣不打一處來:“那你的意思,你們把錢丟了是警察的責任了?“蘇副局長馬上站了起來:“李果毅,這裡有你說話的權利嗎?你給我坐下。““怎麼沒有我說話的權利,沒有我說話的權利叫我來幹什麼?”
我不依不饒,“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你們企業有責任搞好內部安全保衛,而且,公安部門、金融部門多次要求不能存放大量現金,你們竟然存放了四十多萬,而且沒人職守,你們沒有責任嗎?”
陰立仁扶了扶墨鏡,向我看了一眼:“哦,果毅啊,你說得也有道理哈,那,那,我們先把工人的工資發了,你們可得把錢給找回來哦。”
“這個,哪個也不敢給你打包票。關鍵是你們要搞好內部管理、內部防控,防止類似的問題再次發生。”
陰立仁不陰不陽地看了我幾眼,然後悄悄地跟手下說話。
過了一會,副秘書長宣佈道:陰總決定先拿出20萬,按比例給個人發放部分工資。會議室響起一陣熱烈的掌聲。
工人們很快就散了。陰立仁和副秘書長也起身離開,只留下黃河化工廠的領導和警察進行案情分析。
會議室有了些許的平靜。
化工廠保衛科的盧科長首先介紹了一下情況:昨天是我們廠發工資的日子,合成車間的財務員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