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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沒必要帶的,反正“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嘛,更何況是搬到縣城去住,有些東西帶過去根本用不著的!想著以後敞亮新鮮的家,書玉收拾起東西就更有精神了!
二十五 舉家遷縣城(二)
更新時間2012…1…7 12:55:59 字數:2822
其實家裡的東西倒好收拾,能拿走的裝箱帶走,拿不走的留下來送人,可房子和田地咋處置呢?原本依照李宏業的意思,反正家都遷走了,說不定這輩子就不回來住了,乾脆把房子和田地都賣掉,總不能在縣城住著,還回家種地吧,自己的俸祿足夠養活一家人了。但段氏不同意,說雖然現在是要搬走,但誰知道在縣城住不住得慣,或者有其他變故了,好歹回老家有房有地的,凍不著餓不著,咋能賣了呢?就是以後回家探親也有個落腳地,再說句不吉利的話,他們倆口子啥時候百年了回家辦喪事也有個地方不是?所以無論如何不同意賣房賣地。
的確,在鄉下,只有敗家子才會做出賣房賣地的事情,是會被人說閒話的。李宏業現在只是一個大點的管事,並不是當了大官,開始只是想著讓段氏和孩子都去縣城裡跟著自己享福,不再住鄉下過苦日子,種地幹體力活,所以衝動之下就想著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