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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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橋下……都是第二現場,所以只能檢出腿部有傷。”
常春凝神思索,“這個推論合理,沒毛病。”
劉勇繼續道,“跪姿通常隱喻著懺悔,他希望母親能對年幼的他施虐而懺悔。無疑,在母親的常年虐待下還能保持優異的成績,一路考上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範庸絕對具有高智商和極強的情緒剋制力。但也正因如此,我們可以想象他從小被生母虐待,心理不斷累積的負面情緒被壓抑住,無法排解,在瀕臨邊緣時,他母親的死,或者是他母親死前的某些行為,成為□□,引燃了他被壓抑多年的負面情緒,BOOM!他終於徹底爆發,喪失自制力。
當他看到這些被害人時,她們令他想起了母親。強、奸,是對她們的侮辱踐踏,縫上嘴砍去雙手,則是他對於被母親常年辱罵和虐打的憤怒宣洩。”
“照你這麼推論,兇手非他莫屬?”常春還是信奉證據為先,冷靜地在電話那頭道,“推論很精彩,但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空談。”
“……”
劉勇急得是百爪撓心,差點睡不著覺,好在技術組隔天一早便雪中送炭。
微信伺服器保持資訊時效為三個月,技術組在李瀟瀟的微信記錄中發現,她曾經加過T市的微信夜跑群。雖然記錄中她只參加兩次便嫌累退出了,但在那個群組中,有一個手機繫結微訊號碼,在她退出的當天,也跟著退出了。
他們將這個手機號,與此前她的微博中,那個沒有關注她卻頻繁瀏覽她的個人主頁的手機裝置聯絡起來。先從這個手機裝置的編號著手,查詢這個手機的購買人資訊。
可惜由於是水貨手機,購買渠道複雜,只能查出銷售區域。而同時進行的對微信群可疑手機號的追查,眾人發現,雖然這個手機號碼也非實名,但圈出的號碼銷售區域與手機銷售區域,高度吻合。
——是離範庸所在單位最近的電器城。
“最重要的是:”劉勇揮了揮最開始收集的四位嫌疑人的資料,重點念道,“範庸,25歲。女友居住在T市,兩人異地,所以他經常會在兩市之間往來,目前在事業單位上班,有定期參加夜跑……我想可以申請批准搜捕令了。”
……想得太美。
劉勇帶隊前來,他打算先禮後兵,昨晚一發現範庸不對他當即讓底下的員警過來連夜盯梢,確保他沒有出門。
此刻他先讓其餘人繼續看守範庸所住大樓的出口,只帶著一個警員站在範庸家門前,耐心地敲了幾分鐘門後發現無人應答。
他一拍腦袋,抬手去看日期,“嘖,星期天。”
想起範庸曾在第一次問詢時說過,他每週日要去T市看女朋友,難道他昨天晚上就走了?劉勇面色難看地一邊打電話讓T市的常春先趕到範庸女友家逮人,一邊朝身後的警員使了個眼色,“非常情況,直接破門,打報告也有老子頂。”
常春接到劉勇的電話後帶人直奔範庸的女友曾曉梅家。
——“警察!”
曾曉梅神情有些慌亂地過來開門,“警察同志,有什麼事嗎?”
常春注意到玄關上放著一雙男鞋,單刀直入道,“範庸呢,我們懷疑他跟最近這起連環殺人案有關,叫他出來配合調查。”
“殺,殺人案?”曾曉梅變了臉色,“這不可能吧,他那樣溫吞老好人的個性怎麼可能殺人?”
常春沒時間再對她解釋,直接肅容,冷硬地道,“你是要自己叫他出來,還是我們進去拿人。”
曾曉梅支支吾吾地道,“可是,可是他真不在我這裡。”
“那地上的鞋呢?”
曾曉梅漲紅了臉,“我屋裡,是有人……但不是範庸,我們已經分手幾個月了。”
“但他不是每週日都會來T市見你?”
“他每次來只是跟我吃個飯就走了,大概三個月前,他提出分手,希望兩個人還是回覆從前的朋友關係,”曾曉梅神情有些黯然,“我跟他是高中同學,原本是朋友,大學畢業後才在一起。我喜歡了他很多年,不甘心就這麼分手,所以一直沒有對外公佈……”看到從房間走出的男伴後她有些窘迫,“但這段時間,我遇見了想要好好發展的物件,所以……就是這樣。”
“不在他女友家?”劉勇忍不住提高了嗓門。
“對。而且據他女友所說,兩人已經分手很久了。”常春擰緊眉,“範庸確實很可疑。你在他家呢?有沒有發現什麼關鍵證據。”
“……沒有。”劉勇挫敗地道,“我們搜遍了每個角落,紫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