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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
雖不盡人意,情況不算最糟糕,好歹是允了初秀的婚事。阮文豐夫妻倆狠狠的鬆了口氣。
說完事各自忙活,阮劉氏扯了下丈夫的衣袖,倆人回了隔壁屋裡,往床邊坐著。
“文善還要往三弟那邊送錢麼?”阮劉氏有點不太情願,攢個錢不容易,最重要的是容易招婆婆的眼,還有樁心事,光想著初秀倒把自個的親閨女忘腦後,如秀眼看也要嫁人,得給她攢點嫁妝呢。說是親閨女,如秀打小太沉穩懂事,總是窩在屋裡,不聲不響地,沒什麼存在感,當天她沒出來吃飯,有時候太累,家裡瑣碎事多,一個沒注意就把閨女給忽略了,能好幾天見不著面,見上了才記起來,喔如秀好像好幾天沒見著了?遂尋了空去和她說話,有問有答,旁的是真說不上。
對於小閨女,阮劉氏想想就嘆氣。太懂事了,壓根就不讓她操心。“文善,如秀這年歲也不小了,得開始張羅起人家,還有業浩也得娶親,指望娘能出多少,咱倆都清楚,甭管是娶進門還是嫁出去,自家孩子總得多貼點兒,尤其是如秀,這些年,總覺的虧了她。”
“過去幫把手就成。”阮文善到了嘴邊的話,聽著妻子後半句,又改了改。自家的孩子總得多顧著點兒。
這會是下地幹活的時辰,阮文善起身道。“我下地了。”
他前腳剛走,阮劉氏欲要去拾掇家裡的瑣碎時,就見小閨女拎了個小包走進來。“娘。”
“噯。如秀咋得了?”阮劉氏拉上小閨女的手往屋裡走,笑盈盈的看著她,滿眼慈愛,伸手撫了撫她的發頂。眨眼間,她家小閨女就長大了,模樣身段別說村裡尋不出第二個,便是攏了周邊的幾個村,也是數一數二的。這般想著,就湧出股自豪感來。
阮如秀將手裡的小包遞了過去。“娘這是我以前穿的衣裳,現在穿不上,太小,送給初秀罷。雖是舊衣裳,都不顯顏色,卻沒有補丁,我洗的也乾淨,沒什麼不妥的,你看三嬸願不願意要,初秀嫁過去,總比穿她以前的衣裳要顯精神點。”
整日窩在屋裡做繡活,和在外面幹粗活家務自然是一個天一個地,阮如秀的舊衣裳,洗的略顯發白,連花色都掉的差不多,針線緊密,繡出的花樣還在,都是淺色衣裳,倒是有些清新意味,平素穿出去還是很顯體面的。
兩身衣裳還有雙鞋子,阮劉氏翻看了遍,喜上眉梢的握住小閨女的手。“這衣裳鞋子,你三嬸準喜歡,初秀很少穿這樣的好衣裳呢。”
婆婆摳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衣裳沒破成條兒,只要能穿就絕不會給錢置辦,再者小孩子家家的長著個頭呢,湊和著穿穿就行了,家裡的大人兩三年就會給一身新衣裳。因此,初秀平日干活穿的衣裳是由她娘阮永氏的衣裳改小給她的,至於新衣裳得留著到逢年過節的時候,平日裡不穿也會拿出來曬曬陽光,就想讓它新的久點兒。
“嗯。”阮初秀點點頭,起身道。“我回屋了。”
阮劉氏看著小閨女離開的身影,想著剛剛丈夫離開時的模樣,這父女倆真像!
☆、第12章
阮劉氏拿著小閨女送來的衣裳鞋子,去了趟東廂。東廂屋裡,阮永氏靠著床頭,低垂著頭,正在默默的發呆。琢磨著明兒回孃家,要怎麼跟娘開口,倘若有點別的法子,她也不願意總是累娘為她操心擔憂,再者,家裡的大嫂也不是個省油的燈兒。有時候她就想,這人吶還真奇怪,老實厚道心有顧及的,總會被一再的壓著欺負著,柿子撿軟的捏,大抵就是這麼個意思,想想還挺悲哀。
“初秀娘。”阮劉氏喜滋滋的進屋,順手將屋門合上。“想什麼呢?”
阮永氏抬頭笑道。“大嫂。”
“來瞧瞧。”阮劉氏眉開眼笑的走到床邊,將手裡的小包擱床上。“是如秀讓我送來的衣裳鞋子,雖是舊衣裳平素穿著還是頂好的。你也知,如秀內向不愛說話,和她爹一個模樣,這不,心裡想著妹妹呢,還拐道彎的讓我送過來。”
她有點兒心虛,覺的對不住初秀。初秀和如秀倆個孩子,要是差遠些還好,就隔了幾個月而已,一個養的跟閨中姑娘似地,嬌嬌俏俏,一個小小年歲就開始幫著拾掇各種家務,又黑又瘦。好不容易捱過天花,成親時連個嫁妝都沒,按理來說,如秀有能力應該拉把初秀,可她這小閨女啊,天生的淡性子,也不知道隨了誰,自小沒怎麼操過她的心,阮劉氏這當孃的也就不好嘮叨。眼下見如秀送了兩身舊衣裳雙鞋子,她心裡呀就鬆了口氣,覺的來見三弟夫妻倆,底氣就足了些。
“如秀這孩子,有心了。初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