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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恬,你這樣的舉動,真的會給人錯覺的,好像你真的愛我。
其實我非常明白,穆恬為什麼那麼恨我。
我是趙家的獨子,雖然不成材,但卻是趙家唯一的繼承人。以趙家的財力,雖說沒有達到呼風喚雨,但是沒有人會不對趙家敬上三分。
所以我從小到大,從未受過什麼挫折。連我爸我媽都不管我,我在校園裡的時候橫行霸道,出了校門更是目中無人。
穆恬是我這一生唯一的挫折,不止是因為他的情夫殺死了我,更重要的,也是我莫名愛上他的原因。
他腦子聰明,長相俊美,老師眼中的乖孩子優等生,名牌大學的苗子。
我不得不承認,我比不上他。我對他有憧憬,有羨慕。
可惜我現在幼稚,過去更幼稚。我把這些理解為我嫉妒他,蔑視他的家世,瞧不起他長得比女孩子還漂亮。
小時候欺負他的行為,是扒他褲子,看他有沒有小JJ,順便諷刺他像個女孩,肯定就是女孩,看他啪嗒啪嗒掉眼淚,我就心裡解氣。
等再大一點,就是我不帶書上課,或者經常逃課,等聽說今天老師要交作業,就把書包往抽屜裡一塞,向他伸手,大咧咧地說:“穆恬,把你作業給我抄抄。”
考試就更容易了,我和他學號挨著,前後桌,反正我看不懂題,就直接向後拐一拐肘子,“穆恬,寫完了卷子給我抄。”
他是我家傭人,我就給他安排最重的活,最好是能讓他累得喘不過氣來的活。
我絕對不會承認,我會偷偷看他幹活時,滿身是汗,襯衫緊緊貼在身上,露出肌理線條的樣子。
他腦子聰明,又勤懇用功,果然考上了很遠很遠的一所名牌大學。
起初我不以為意,心想這麼一個礙眼的男人,終於滾出我的視線之外了,我該當仰天大笑三聲才是。
這之後,我一年也沒有見過他。他一次也沒有和我聯絡過。
我才驚覺,原來我那麼喜歡欺負他,不是因為我嫉妒他,蔑視他的家世,瞧不起他比女孩子還漂亮的長相。
而是因為我想引起他的注意。
我喜歡他。
我第一次求我爸,也是這個時候。我和我爸一點也不親,他生我,卻沒養我,我想他的腦袋裡只有物質,我從小到大除了每月給我寄來花也花不完的生活費之外,連個他們為我挑的玩具也沒有。
這一次我去求我爸,動用權力把我送到穆恬的大學裡去。
而且是同班。
其實我這個人真是沒有自知自明,穆恬那麼討厭我,我還以為他看到我,肯定會有驚喜。我還隱隱期待著。
不過我看到他臉色刷地慘白,毫無血色的表情,我覺得是驚嚇還差不多。
我趙明澤,自詡做事從不後悔,這時候卻終於不禁後悔了。
我終於忍不住開始反思,我以前是不是做得過了,是不是傷害了他?
我還能不能,讓他忘記那些過去。
進而愛上我?
☆、Chapter 6
穆恬從小就腦子聰明,大學的時候,果然就開始發揮他的優勢和長處了。成績優異,校辯論賽總能見到他的身影,學生會里的功臣,導師眼中的苗子,大學裡的風雲人物。
頭腦聰明,氣質儒雅,總是一塵不染的樣子,相貌俊俏卻決不顯得女氣。
穆恬雖然體格並不健碩,但卻是運動會上長跑短跑的冠軍,籃球場上的佼佼者,因此肌肉非常結實有力,顯得十分可靠。
那也是我頭一次才發現,我給穆恬疊加的體力活,本意是想壓榨他的體力,不想卻練出了他結實的體格。
又正因如此,這所大學裡愛慕他的人還真不少,男女皆有。
你不要問我,為什麼我會看出還有男人喜歡上他。自從我承認我是個同性戀之後,對於他的事,我想我觀察得比他自己還仔細。
這小子這一年果然過得順風順水,只怕果真早就把我忘了吧。
好在我趙明澤生來就不知道“退縮”兩個字怎麼寫。山不來就我,我就去就山。
大學有一個好處,就是誰來上課,旁聽,還是逃課,無所謂。選修課必逃,必修課選逃,這話說的就是我這種學生。而且想坐哪就坐哪,誰也管不著。
早就跟老師打好了招呼,這大學讓我混過去得了文憑,就算了事。於是我順順當當走了進去,晃晃悠悠地走到了穆恬那個座旁邊,手往那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