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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尾結束家訪後,回來敲響了我家的門,本意是想再道個別,但一瞧見我,臉色就變得有點搞笑。
他聞到屋子裡濃郁的酒味,還真的跟個大家長似的數落了我一番。一點也沒有久別重逢後生疏的態度。
因此,我心裡也沒有多少隔閡——就像小時候他家長忙,於是被送來我家小住一樣,他說我這樣讓他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我便說他如果要留宿一晚也不是不行,我請他睡沙發。
結果這傢伙更不贊同了:“不要隨便留男人過夜啊!你真是醉得不輕。”
我只好說:“不是你說這讓你不知道該不該走嗎。”
黑尾:“你,我,哎。”
我:“你再不走就趕不上末班車了。”
“我是騎車來的,”黑尾帶上房門,面色稍顯無奈,卻頗為強勢地自己脫鞋走去灶臺邊燒水,一邊嘮叨,“我不會留宿,不過等你醒酒睡了我再走。”
“你還是喝杯水就走吧,太晚了也不安全。我又沒喝醉。”我還倚在門邊,好心道。
“你這叫沒喝醉?”
“我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酒鬼都這麼說。”
黑尾非要給我煮一碗醒酒湯,如同一名嚴格的營養師,死盯著我通通喝光。
我喝了。他又用溫水擰了條毛巾,很沒禮貌地摁著我的臉一頓擦。視我的抗拒為無物。
“眼睛都腫了,你。”他的拇指隔著溫熱的毛巾,搓了搓我的眼角。我不太舒服地眯起眼。“還是和以前一樣愛哭。”
“你沒哭過麼。”
“哭是哭過……誰都會吧。”
我輕哼一聲。
“那你還說我。”
黑尾微微一笑,準備把我趕回臥室。但我或許是喝了湯,加上酒勁自己也慢慢下來了,腦子的溫度一降,人都理智不少。
於是,我用十秒內做出二十道小學加減法為證據證明我沒醉,好聲好氣地送他出門,並反向叮囑他到家了給我發訊息。
黑尾走了。
畢竟喝了點酒好助眠,我晚上睡得非常香。
第二天,我和美久小姐一起去秋葉原逛了一圈,挑到一臺價效比不錯的新款電視。
我簡直愛不釋手,回家蹲在新電視前看了一晚上。中途還和黑尾聯絡,得知隔壁家小孩勇二已經決定了走體育特長,下週還會去俱樂部打球,也稍微為他高興了一下。
然而,我高興得太早了。
週末轉瞬即逝,新的一週又在鬧鐘的奪命連環震之中緩緩來臨。我因為忍不住熬夜看電視,爬下床時差點就背過氣,緊趕慢趕才踩著點到公司打卡。
靠著咖啡續命倒是勉強熬過週一。緊接著,竹田的案子按時開庭。
我在被告席上再次見到了前任:他倒是沒什麼變化,即使左右都在法警的押守下,依舊被竹田家捯飭得光鮮亮麗,穿戴齊整。
只是偶爾撞上我的目光時,就會如觸了電似的躲開,嘴唇緊抿,彷彿被下了多看我一眼就會原地被不知名的狙擊手槍斃的詛咒。
我懶得理他,全程面無表情,不如說是掛著臉走完了法律程式。
出庭意味著我請了假,請假意味著領導給的工作又堆積在郵箱裡,堆積了任務意味著我要加班。我甚至在開庭前五分鐘還接到了新來的同事的電話,教對方業務季度匯總表格要怎麼填。
但好在竹田家沒再惹我。而法庭因為證據確鑿清晰,沒拖多少時間。
前任被判了刑,即使最後大機率會被他老爹提前保釋出來,能讓他在牢裡蹲一段時間也算我的目的達成。
時間就這麼一如既往、不停歇地邁進。
我記得里包恩原先是說,之後還要過來的話,來回預估得花一個禮拜的時間。他是上週四離開的。我在週五這天看了一眼訊息介面,卻依舊毫無音訊。
我接受了最壞的可能性,迴歸到自己的日常生活裡。
星期五傍晚,我在下班後半個小時還坐在辦公室,敲鍵盤的手幾乎要磨出火星子——高木那個混蛋又在下班前十五分鐘把他自己能解決的材料撥給我們做,還說今天就要交!
以至於我們部門如今還開著燈,每個人臉上都愁雲慘淡,有的甚至開始擺爛,點點滑鼠就看一眼手機,然後忍不住抱起電腦就走,撇下一句老婆在等,回家吃個飯再幹。
“他有老婆了不起啊。”隔壁桌的同事嘀咕道,“那我推還等著我回家刷最受歡迎人物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