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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不著痕跡的和從前比較,好像更沉穩。隨口定下晚上酒吧見,金毛目送兩人離開。
回憶,橫衝直撞。
亮晃晃的日頭,快速閃過腦海的片段讓他眯起眼睛,卻搞不懂自己到底想不想看清。
「金毛!寫好沒?」店長在裡面叫,金毛應一聲『好了』就轉身走入店裡。突然聽見聲音,頭一抬,掛在牆壁上的液晶電視正播放整點新聞,畫面裡是一位名牌律師給記者訪問,表示接下這件醫療官司,將全力以赴之類。他愣在原地。手裡還握著五、六根粉筆沒注意,一掐,斷一地紅橙黃綠。
短短几秒鐘,他拿手背揉揉眼,花了。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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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點。去不了多高階的店,他們選一間開在地下室的酒吧。走搖滾風,簡單的空間裡到處可見金屬元素,小型舞臺上還穿插著樂團表演,嘶吼鬼叫的主唱脖子都冒出青筋。高腳圓桌子很小一張,三杯酒精飲料,一碟花生米和豬肉條,半滿的菸灰缸,三個人賴在靠牆邊的位置,彰顯些許頹廢的基調。
陸朝無意看見項平端褲袋上掛著的金鍊子,好像短了一點。還沒反應過來,就聽項平端講:「我把它剪一半,掛南日那裡。」眼裡透出來的招搖得意,一瞬比從舞池邊閃過的霓虹燈還亮。
「幹嘛,你又在查勤啊?煩不煩你!」
胖子大嘆風水輪流轉,橡皮從來只有別人查他,沒有他查別人的份。
「嘖。」項平端沒空理,忙著對螢幕輸入字句。陸朝看了要笑不笑的講:「活該,誰叫他自己犯賤。」
「贊!說得好!」胖子立刻給陸朝一個大姆指,然後搭著他的肩,抱怨:「你不在,都沒人敢跳出來說公道話。」
「你不是最不怕死嗎?」
胖子扔兩粒花生米進嘴裡,學周潤發那樣咬。
「怕!怎麼不怕。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