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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扒著機器的邊緣拿整個身體和全部力氣跟膠皮帶對抗,向反方向扯自己的胳膊,手腕幾乎掰斷,卻沒有減慢與鋸片靠近的速度。太快了,快到我只來得及閉上眼睛不去看自己的胳膊像根木頭那樣被從手腕部分鋸成兩段。
我聽到暮雨衝旁邊的人大聲地喊,快過來關電源,同時感到手上的膠皮帶勒得越來越緊。手腕仍在向鋸片靠近,甚至已經感覺到了那利刃上冰涼的風,只是速度似乎是慢了下來。我睜開眼,就見暮雨一手撐著側邊,一手死命抓住我的腕子,利用膠皮的一點點彈性來拖時間。
我聽到不遠處的工人往這邊跑,不要很久,我想大概六七秒鐘就能跑到那個電源控制器旁邊關了它。可我顯然已經等不了,膠皮的彈性到達極限,血肉和鋼鋸的距離也最終趨近於零。
“暮雨,放手!”我喊到。他的手抓著我,那鋸片最先傷到的就是他的手指,而眼下我的腕子已經疼到發木,力量也快用盡,只要他稍微鬆勁兒,我的手也就別要了。
“不……”他說,卻在下一個字沒吐出來時,突然咬住了嘴唇。
我眼看著他的手邊騰起粉色的霧,那閃著寒光的鋸齒幾乎是勻速地斜切人他的小拇指。很少的血,紅白的碎屑飛濺,紅色的是肉,白色的是骨頭。
一瞬間的真空般的寂靜,像是無聲炸彈在心裡炸開,所有的感覺和想法都被清空,心,被炸得渣兒都不剩。
鋸片切斷了暮雨的半截小拇指,進而割開我手腕的皮肉。看著滾落在血漬斑斑的平臺上的那截手指,看著暮雨沒有血色的臉,骨縫裡越走越深的鋸齒居然沒讓我覺得有多疼。
後來,過來很多人一起拉扯我倆,機器在失去電力後也慢慢停下來。事情發生的太快,持續的時間很短,別人都沒搞清楚是怎麼回事,而我只知道,自始至終,暮雨拉著我的手,都沒有放鬆過。
作者有話要說:這個情節,拖了很久最終還是寫到了。
反正是跳不過去的。
☆、九十八
在去醫院的路上,暮雨流了很多血,衣服袖子溼了一大片。他抱著受傷的右手,縮著身子靠在我肩上,一聲不吭地,只是咬著牙發抖。我左手攬著他,右手腕子因為腫起來,傷口翻卷在外面,血把整隻手都染得紅乎乎的,看著嚇人,其實能動。
六哥和另外一個大叔送我倆到醫院,那倆都是沒有進過醫院大門的人,想幫忙又不知道怎麼辦手續,醫院的佈局又亂得跟迷宮似的,他們哪都找不著。基本上都是我在跑騰,我也沒把自己當傷患。
我跟著暮雨前後左右上躥下跳的張羅,找醫生、交錢、化驗、拿藥、給單位打電話,給金老闆打電話,安排所有能想到事情。
而讓人絕望的是,我放在口袋裡的帶過來的那截手指最終也沒能用上。醫生說,暮雨的小拇指損傷的太厲害,斜切的創面很大,而且鋸片本身並不是刀刃兒那樣的鋒利,而是有幾毫米的厚度,切割的力量主要源於高速旋轉,所以暮雨手指傷得不是一個切面,而是被打碎了一段。那截手指,接不回去了。
後來六哥說我當時那樣子比哭出來還讓人難受,而暮雨疼得順著臉頰淌汗,還在跟我說沒事。
胸口像揣著塊冰,心裡堵得慌,難以言說的焦躁,我所有無指向又全指向自己的憤怒和內疚都壓在一個決堤的基準線之下。
我不敢再去看暮雨,也不敢再跟他說話。只是醫生給暮雨處理傷口的時候,我讓另外倆人看著,藉口說去修自己的腕子,無恥地逃了。
我最不敢看他手上的那個傷口。
相比較暮雨,我手腕上的傷實在不算什麼,處理得也很快。醫生給我檢查的時候說我很走運,傷口再深一毫米就傷到筋了,眼下只是關節受損,骨頭碰到一點,皮肉更無所謂,總能長好。上點藥縫幾針,養養還能跟原來一樣,不會對正常活動造成影響。
我一點兒都沒覺得走運。從知道暮雨手指無法恢復的時候起,我心裡就認為我是應該跟他一起殘的。
腕子上纏著紗布回來時,暮雨這邊還沒完事兒,我躲在門口不敢進去,順便跟一位面善的大哥借了支菸,靠著窗戶猛抽。
腦子裡不停地閃過鋸片切割手指的過程,那麼清晰、漫長,而暮雨隨時可以抽走的手就像跟我的長在一起,即便毀了都不躲不閃。他手上那個鮮血淋淋、骨肉明晰的傷口,就在我眼前晃,這些影像鋒利地劃破我心臟的某處,一遍又一遍,無限迴圈。
菸頭燒到手指時,醫生終於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