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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像許久之前,都切到見骨了。大概就是那時候起,時雨再也不許他拿菜刀,自己扛下了「煮菜」的重責大任。
「喂喂,我問你——」
純一迅速把急救箱收到茶几底下,轉頭看著從房間內衝出來的時雨,笑問:「什麼事?已經可以吃飯了喔!」
「煩!老子沒胃口!喂,你認得我女友吧?她是這裡面的哪一個?說!」
「咦?」純一低頭瞧一瞧,發現他拿著學校的通訊簿。「我想,她並不在這裡頭。」
「哈,所以你的意思是,我果然有女友嘍?」
純一一愣。這下糟了,自己去哪裡生出一位「女友」給他?唔,還是乾脆告訴他實話……
《可是他現在這麼討厭我,若說「實話」,他會相信我嗎?或當我是個變態瘋子?》
「怎麼可能不在這裡面?我找遍所有能找的、有記錄的地方了,裡面實在沒有什麼女孩子的蹤跡,除了這本通訊簿之外!難道……」
純一屏息。
「……她是年紀比我小或年紀比我大的人嗎?高中生、OL,哪一個?」
純一失望地吐出一口氣。「他的年紀比你大,大很多。」
「所以你見過她嘍?為什麼要裝作你不知道的樣子?我要見她,她住哪兒?告訴我,我去找她!」
我當然見過「他」,每天在鏡子裡,我都會遇見「他」。
「我不能告訴你,因為我答應了『那個人』,除非你自己恢復記憶想起他,否則我不能幫助你去找他。你想找到他的話,就努力地靠自己想起他吧。」
時雨衝過來,扣住他的肩膀,咆哮著:「更!我叫你說就說,那麼多廢話做什麼?!也許我見了她以後,自然會想起她是誰,這樣不行嗎?」
搖搖頭,純一還是拒絕說。
「你不講,信不信我扁你?」
純一閉上眼,一副「要揍你揍吧」的樣子。明知這麼做很可能會被他誤以為自己在挑釁他,但是……不說得捱揍,說了也許照樣要捱揍,那又有什麼分別呢?只能咬緊牙關,撐下去了。
第六章
「砰」地,撞倒人的高挑青年,毫無歉意地徑自往前走,這舉動惹惱了被撞到的人。
一手扳住對方的肩膀。「喂,小兄弟,你撞到人不會道歉的啊?!」
心情極端惡劣的青年,正愁無處可發洩內心的挫敗感,處於「天堂有路不想去,地獄無門偏想闖」的狀態。
冷眸一回睇,桀驁的唇揚起,嘲諷地開啟,說:「我看不出來撞到的是一個人,只看到一隻不停地吃吃吃,連走在路上也不停嘴,把自己的身材吃得像頭豬的肥鬼。在你怪別人撞到你之前,你要不要先看看自己的身體?把道路佔去了一半以上,別人還要不要過啊?!」
無緣無故被人羞辱,任誰都難吞下這口氣。
「X你個三小兄弟!你想打假是吧?成全你,乎你死!」胖歸胖,但出拳相當快速的路人甲,不偏不倚打的一拳擊中了況時雨的臉頰。
時雨後退了幾步,吐出一口胃酸汁,也出手以重重的左勾拳把對方打飛出去,跌到路邊的一條狹窄防火巷中。
兩人扭打在一塊兒,路過的每個行人都是一幅行色匆匆的樣子,誰也不想多管閒事,便任由他們兩人你一拳、我一腿地在巷中激烈地打鬥。
青年的每一拳,揮的不是眼前的路人甲,而是腦中不散的「陽魂」!
為什麼不告訴我?只是一個名字,為什麼不說?為什麼要逼我對你動手?!
青年挨的每一記拳頭,都像來自上天的懲罰。
(好歹你們也一起生活了十幾年了,不可以用這種語氣講話把?)
我也不想!我只想找出那佔據在我腦中的影子、我聽見的聲音,是誰!
(如果他重要,你卻想不起來,那和不重要有什麼兩樣?)
衝著這句話,我非想起她不可!我一定會想起她的!
青年瘋狂地揮舞著雙拳,暗巷中,「唔啊!」、「唔!」、「啊!」等悶哼、苦吟的聲音,不曾間斷。
十幾分鍾過後,看似勢均力敵的兩人,漸漸地分出高下。
仗著體格是青年兩倍的優勢,路人甲在出最後一記重拳時,將青年擊倒在地,哼地說:「下次撞到人,好好地向對方道歉,你這比野狗還不如的失禮傢伙!」
好痛!可惡,那死胖子的拳頭真重……
青年被打得全身痠痛、發疼,連抬起一根手指的力道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