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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危疲憊地說:“如果我去了沒回來,你就去我家二樓把書房的門撬了,材料我放在那裡——”
“你明知劉雁戈恨你入骨,就算你去了,也未必保得了孫警官安全。我們可以外部突擊,把握得當孫警官不一定……”
“他不會讓我死的,因為劉雁戈根本沒想過讓阿謹回來。”楚危向著不遠處的廢棄工廠望去,似乎如此,他就能透過老舊的門牆看見他所愛的人。
“幹!你這是活脫找罪受!”
“無所謂……我等不及了。”楚危無奈地拿手撫了撫額頭,“反正……已經沒有再錯過的機會了。”
*
楚危還記得的自己當年之所以出現在這裡的原因。小鎮地處邊地,又恰恰是適宜罌粟的生長的地方,自然不時有許多走私團體觸出沒,以劉雁戈父親為首腦的紅花會就是其中之一。而又由於某些原因,劉雁戈留在小鎮上居住,他與孫謹行同齡,楚危雖然與他相見兩生厭,但卻並沒有阻止他和孫遠橋玩耍。而變故就發生在孫遠橋十六歲生辰那天,當時他們相約到老工廠慶生,並且在那裡遭到了伏擊。不久之後,工廠就起了大火。
而在那一片槍聲、烈焰之中,他憑著一聲阿哥開始了他一生的噩夢。
——他救出了身為罪魁禍首的劉雁戈,卻把孫遠橋留在了烈焰滔天的工廠。
這個認知讓楚危崩潰,他甚至無法想象留在工廠裡的孫遠橋會變成什麼模樣。掉進深淵的感覺並不好受,心像被凌冽的寒風切割得面目全非,寒意透骨,讓楚危在如火的夏日下,渾身冰涼。
有人說養成一個習慣只需要三個月,但改變一個習慣卻需要一輩子。當愛情已經成為楚危的一種習慣,他就無法割捨。更何況孫遠橋對楚危的意義,不單單是習慣,更像是他賴以生存的氧氣。
沒有了氧氣,他要怎麼活?
生要見人,死要見屍。楚危開始日以繼夜地尋找,然而每一次都無功而返。少年的存在於那時的他而言,更像是一場美到極致的夢。但夢總是要醒的,老工廠的一把火……不就把頃刻間讓這個夢土崩瓦解。
即使雙腿再也無法行走,楚危也依舊能溫和從容的笑,但無論笑得有多好看,心裡也快要爛透。
楚危是個好獵手,他能佈下天羅地網將劉雁戈一步一步引入陷阱,但同時也是一頭走到陌路的野獸。他想死,怕孫遠橋找不著回家的路;他想活,卻又覺得生無可戀。
希望難以拯救,絕望如影隨形。
生死他都無法抉擇,只能苟延殘喘。而往事的潮水從不會消退,一日一日,越來越深的思念壓得他幾乎窒息。
美好的、可愛的、天真的、殘酷的少年,只在回憶裡出現,而回到現實,只有虛無。
在七年後,他再遇孫遠橋,卻已經快記不起怎樣呼吸。而此時的阿謹,已恨他入骨,而他……甚至無從解釋。
楚危不厭其煩的迴圈著播放器中孫遠橋所說的每一句話,心口像被紮上了一把把尖刀,痛得他無法掛上虛假的微笑。
他們怎麼會走到這一步?
在他以為他的珍寶終於回到他的身邊,終於不用被往事束縛、絕望相隨的時候,他們怎麼會走到這一步?
他從來沒去奢求過孫遠橋的愛情,身體的殘缺讓他甚至不敢出現在孫遠橋面前,只敢在夜色的遮掩下偷偷地看他一會。只求在孫遠橋記憶裡的他永遠如初,讓他記得一點自己的好,好等到一天,他們都垂垂老矣,白髮蒼蒼,想起對方卻依舊能相視一笑。
而不是讓孫遠橋記得如今自己……這副乾枯可怖的模樣。
痛苦彷彿沒有盡頭,在楚危根本沒有準備的時候,他的天幕開始崩塌,山川開始龜裂,劉雁戈把一切都攤開到了孫遠橋面前。
所有的該與不該,孫遠橋都知道了。
最後的槍響
楚危最終還是出現在了工廠裡。
工廠不大,但也不小,因為當年那場大火,牆壁顏色斑駁深淺,盡是烏黑,他緩慢地移動著輪椅,出現在劉雁戈視線範圍內,像是出征的戰神,容色冷靜,一身驕傲,看向劉雁戈的目光冰冷無情。
楚危道:“放他走,我任你處置。”
劉雁戈笑得燦爛:“喲,我的楚哥呀!我哪敢處置您啊?論手段,我是一輩子望塵莫及,而要比忍功,你比誰都能忍。就算讓你去送死,只要你的寶貝阿謹活著——你肯定是眼睛也不眨一下就去死了,楚哥,為一個男人做到這種地步……你不覺得賤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