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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
倚在半人高的廚臺上,齊復又給自己倒了一杯溫水,這麼好的天氣,他的心情也很不錯。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三十四章
晚飯時間,齊復等來的不止孟信元,還有小毛頭朗朗。
“齊叔叔!”朗朗掙脫開老爸的手撲進門去,“齊叔叔抱。”
孟信元鄙視地瞥了兒子一眼,朝齊復眨眨眼。齊復將朗朗抱起來,笑眯眯的問:“朗朗怎麼來了?”
孟雲朗的小腦袋一歪,“今天是我生日,爸爸說要請叔叔一起吃蛋糕!”
齊復驚訝了一下,隨即握著他的小手道:“祝朗朗生日快樂!可惜叔叔不知道,沒有準備生日禮物給你。”
孟信元看了眼齊復身上白體恤米白長褲,抬了抬手腕,道:“你去換身衣服,我們出去吃。”說著要接過朗朗,卻被小屁孩子躲開了。
齊復憋了股子笑,扭了扭朗朗的小屁股,“乖,等叔叔去換件衣服,你跟爸爸待著。”說著看了眼孟信元道,“進來吧,站著幹什麼。”
孟信元無謂的聳了聳肩,濃眉緩和,一副好脾氣。
朗朗第一次來齊復這裡不免好奇心中,被齊復放在沙發上之後扭著屁股就站了起來,看見齊復從衣櫃裡拿了一副去衛生間換,眼角瞥見爸爸坐在書桌前極為認真地翻閱東西,便輕手輕腳地進了廚房——白色的琉璃臺上視窗的位置有一顆飽滿的乙女心正生機勃勃,紅頂綠圓好不可愛。
朗朗踮起腳尖伸出小手觸了觸那顆像是小葡萄串聚集而成的植物,迎著光芒,黑色濃密的頭髮上散著奇異而柔和的光暈。
孟信元手中還捏著齊復今天收到的快遞,眼睛卻是一眨不眨地盯著勉強跟廚臺齊高的小不點兒,一瞬間胸腔裡有一種很複雜的感情。
“咔噠”
齊復開門出來,第一眼看見眼眸柔和的孟信元,不明所以的探究,再看見朗朗小身子站在廚臺邊雙手擱在背後,莫名其妙的笑呵呵的。“怎麼了?”他將換下來的衣服整理一下放到了床上。
孟信元將手中的東西整了整擱在桌上,轉身對朗朗道:“朗朗,過來,我們出去了。”他看見孩子戀戀不捨的看了眼那顆不知名的植物,想了想問齊複道:“你窗臺那顆東西是什麼?”
朗朗聽見爸爸問起,瞬間豎起耳朵尖兒,小步子向齊復挪去,心裡砰砰跳著。
“乙女心,多肉植物,怎麼了?”齊復看了看垂著小腦袋挪過來的朗朗又看看那植物的位置,瞭然的笑笑,蹲下去將朗朗抱在懷裡,“朗朗喜歡那個?”
朗朗的眼眸裡露出星星一樣的光芒,眨巴眨巴地看著齊復,“唔,很好看。”
“行啊,那就送給朗朗好不好?”齊復將孩子抱著走到廚房裡,一隻手拿起那盆養得很旺盛的乙女心,只見朗朗伸出一根手指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它又覺著嘴巴道:“小東家有一顆這個,比齊叔叔的小一點兒,可是後來死掉了,小東說是因為他媽媽跟爸爸吵架了沒有人照顧它。”小小臉蛋上滿是糾結,“齊叔叔,它會不會被我弄死呢?奶奶也不喜歡!”
多麼簡單的一個故事,齊復聽了卻覺得有些心堵得慌,他往後看了眼側著腦袋不知想些什麼的孟信元,隨即摸了摸朗朗的背,“那就放在叔叔這裡,朗朗想看了就讓你爸爸開車送你過來好不好?”
“嗯啊!”朗朗興高采烈的握緊兩個小拳頭高舉,“謝謝叔叔!”
孟信元大手一攬,幾乎是半摟著齊復把他們倆往後拉,“再不走酒店就該關門了。”
夏日裡的人的面板都十分的敏感,孟信元的手掌像塊熱鐵一樣焊在齊復的身體上,他有些擔心地看了眼朗朗,頓時心裡滋生出一種負罪感。
這麼小的孩子,當然不會知道自己的父親和一個叔叔之間這樣的舉動代表著什麼,單純的心靈只看到想到好的那一面。
孟信元似是看出了齊復微微遲滯的動作代表的含義,安撫似的輕輕拍了拍齊復的肩膀。
夏日的傍晚,夕陽有著漫長的尾巴,像是拖曳而去的長而華麗的裙襬。
齊復陪著朗朗坐在後座上,不時地抬眸就能看見眉飛眸亮的孟信元一臉心滿意足,他想,這也是個簡單而純粹的男人。再看看一直拉著自己一隻手的小蘿蔔頭,那種隱約的不安似乎也被這種安詳而美好的氣氛給掩蓋了。
“爸爸,今天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嗎?”朗朗從皮椅上站起來趴在孟信元的車椅背後問。
齊復一隻手託著他的身體,聽見孟信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