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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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我覺得我們應該做一檔專題紀錄片,看看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一個十五歲的小孩子這樣殘忍!”
還做專題紀錄片呢,多大的臉,屁大點事兒都要給你報道,那我們電視臺成什麼了?總監很有幾分不滿,卻也沒有說出太難聽的話來:“這不過是一次小偷小摸,還是你們自家人的事情,倒不如你們私底下協商解決。”
他對這件事兒瞭解不多,聽陳起剛剛說的那一大通,啥啥故意安排人撞死妹妹,啥啥故意用錢包陷害哥哥,真是比三流小說還要精彩,反正總監是不相信的。
反正明天就開庭審理了,就算真的有新聞價值,等法官裁判結果出來再報道也不遲。他為人一向都很謹慎,聽陳起話音被偷的錢包裡面還有啥跟美國總統的合照——這就不是單純的經濟盜竊案了,總監並不打算貿然出手。
陳起碰了個軟釘子,費盡口舌求了半天都沒能說動總監,不過總監也沒有把話給說死,同意等明天法官裁判結果出來之後,如果證明陳合確實是無罪被人冤枉的,他會安排人去做採訪的。
等陳起從總監辦公室出來時,忍不住長長嘆了一口氣,安慰自己公道自在人心,公理和正義一定可以得到伸張。
要求媒體大幅度報道的想法沒有實現,但是陳起仍然沒有喪氣,只要錄音還在他們手中握著,進而在明天的庭審中辯護得勝,那也是皆大歡喜。
陳起想到這裡,腦海中幻想出了一幅厲晨一臉震驚被銬上手銬帶走的場景。
他捏緊了手中錄了音的手機,按捺不住胸腔中的激動,對著街道大聲喊道:“等著吧,陳餘一,我不會讓你好過的!你做過這麼多的壞事兒,我會讓你遭到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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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刑事案件法院開庭審理程式,在經歷了詢問核定雙方個人資訊、法庭調查等步驟之後,就輪到了舉證質證環節。
陳起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手機高高舉了起來:“我這裡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原告人史朗和原告證人陳餘一是蓄意陷害被告人陳合的!”
“什麼?”陳家請來的律師聞言詫異地扭頭看向他,壓低聲音問道,“你為什麼沒有把手頭掌握的證據事先告訴我?”
“告訴你幹什麼,反正這個有力證據一拿出來,這場官司就能真相大白了!”陳起衝著坐在證人席上的厲晨露出一個冷笑來。
法官讓人把證物呈上來,開啟錄音聽罷,不動聲色看向陳起。
陳起笑道:“您也聽見了,是他親口承認的,他是蓄意陷害合的,我弟弟是無辜的!真正應該被判有罪的是原告人和他的證人,他們這才叫妨礙司法公正!”
他是真的非常、非常期待此時的反轉,更為期待的是厲晨知道自己昨天的話被錄音時的反應,陳起一邊說話眼睛一錯不錯地緊盯著厲晨——然而讓他失望了,厲晨從頭到尾都保持著淡淡的笑容,絲毫沒有驚慌失措。
在這一瞬間,陳起莫名感覺到心中發寒發冷,這種感覺過於不祥了,他只能硬生生壓下去,不安地等著法官回話。
陳家請來的律師非常氣惱,小聲道:“你們聘請我擔任你們的刑事辯護人,就該對我有足夠的信任,這麼重要的證物,你應該事先跟我說的,這樣我才能有所準備!”
沒見過誰家打官司是這樣的,旁人都是恨不得一切都讓律師來插手,好確保在審理過程中佔優。陳家人倒好,不僅不把他當自己人,還把他當賊一樣防著,這事兒壓根就沒有跟他說。
陳起不是很明白他為什麼要這麼生氣,納悶問道:“證據都這樣確鑿了,你有什麼還需要準備的嗎?”
這真是廢話,你以為有了這個這場官司就十拿九穩了嗎?律師嘴唇都有些顫抖,處於對自己職業道德的尊重,還是盡心盡力地跟他解釋:“這是一個很有利的證據不假,但是你這樣拿出來,是不會管用的……”
陳起聽得莫名其妙,正想詳細追問他,卻見此時法官已經跟幾個陪審團討論完畢了:“很遺憾,陳先生,你的證據不夠充分,陪審團在討論後駁回你的訴訟。”
作者有話要說:捂臉,作者是個法盲,查了查資料基本知道怎麼個意思,但是過程肯定寫得漏洞百出,找了幾個學法律的校友問了問,也木有聽得太懂,要不是大BUG求親愛的們無視QAQ
41錄音大反轉
陳起和坐在被告席上的陳合對視一眼,都是大驚失色;沒有料到竟然會是這樣一個結果;兩個人齊齊從位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