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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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能加以具體辯護。)
就是說,除了主要是蹲“洋笆籬子”、未能打鬼子的近一年半,在東北都犯了錯誤——這自然也是沒錯的。
(我的祖輩在抗戰中是沒犯過錯誤的,因為他們沒抗沒戰。)
前面說過,第一次伯力會議形成3個檔案,即《吉東北滿黨內鬥爭問題討論總結提綱》、《關於東北抗日救國運動的新提綱草案》和《北滿黨內問題討論終結——關於負責同志個人估計的意見》。
從題目中已不難看出,吉東、北滿之間的黨內鬥爭問題和北滿黨內問題,這回終於算是終結了,這實在是可喜可賀、令人欣慰的事,可具體到趙尚志呢?
前者說1936年至1937年間,北滿黨執行的路線是“反對黨的正確路線”,“製出反黨的路線的決議案”,“左傾關門主義繼續發展”,“派別鬥爭分裂黨”。中者在黨的頭等任務、鬥爭策略上,則放棄了“王康信”、“吉特信”、“中代信”中的一些提法,認為“必須排除那些無根據的再等更大事變的機會主義的觀點”,“絕不可依照機械公式照舊說積蓄力量的空話”,承認“抗日反滿不併提”,是“把偽滿漢奸走狗作用模糊過去的右傾觀點”。“在將歸屯未歸屯的農村,看當時當地的具體條件來決定領導農民群眾反歸屯鬥爭,同時準備被迫歸屯以後的秘密組織工作,游擊隊在有軍事重要意義上,可以有勝利把握的去襲擊有守備的集團部落”。長期以來,困擾北滿黨和北滿黨與吉東黨的矛盾、分歧、爭論,主要的不就是“王康信”、“吉特信”、“中代信”的這幾處硬傷引發的嗎?這不是贊同了趙尚志一直堅持的意見嗎?那麼前者的觀點還能成立嗎?可後者的“個人估計”,肯定趙尚志“在革命鬥爭中有堅強性,有過艱苦工作和重大意義的鬥爭成績”,但是他有“為黨所不容許的”重大弱點,“帶有急躁的城市小資產階級性”,“帶有許多詭辯論的思想觀點”,“帶有濃厚的個人英雄主義色彩和狹小的猜忌心理”。“自1936年珠湯聯會以後,趙尚志同志不自覺地走向使群眾運動與黨內鬥爭問題的派別傾向。1937年7月擴大會議前,及其以後發展了派別鬥爭和分裂黨,在黨的政治路線上執行表現了左傾機會主義,有脫離群眾,脫離黨的嚴重傾向。實質上在鬥爭條件改變下,易走到取消主義方向去。反對‘王康信’及‘中代信’、‘吉特補充信’。對反對奸細問題欠確實性,更易助長奸細來破壞黨,尚志同志應受布林什維克黨鐵的紀律處分,以至討論他的黨籍問題。”
實踐證明你反對對了,可你還得戴著那頂帽子——趙尚志能服氣嗎?
可他在檔案上簽字了。
關於“2。根據我在一九三九年十二月以前所犯的錯誤”,他在“請求書”中寫道:
因為我沒有同北滿負責同志會面,而聽到了許多路線策略上的問題,以及其他原因,我過份估計誤會以為有奸細問題,至於對陳紹賓同志也曾發生很大的嚴重的誤會。現在我對北滿負責同志及陳紹賓同志的懷疑,已經消除。
直到趙尚志犧牲前一個多月,他還在不捨不棄地尋找陳紹賓和戴鴻賓,欲與他們當面對質,那他為什麼要這樣說呢?
以他的性格,那種力拔山兮氣蓋世的氣魄,那是一種什麼樣的壓力、痛苦和無奈?
“我沒有同北滿負責同志會面”——無論趙尚志說這話時意沒意識到,會不會面都是至關要緊的,甚至是決定性的。
趙尚志懷疑周保中是奸細,源自一個最簡單的事實:我過界就被關起來,你為什麼來去自由?對馮仲雲等人,則主要是因為看了省委一些“批趙”的檔案。周保中前面說了,馮仲雲則從得知省委決定開除趙尚志黨籍那一刻起,就不遺餘力地做工作,希望能夠保留、恢復趙尚志的黨籍。雖然直到離開這個世界也沒能看到這一天,可在他的極力推動下,哈爾濱道里區新城大街改名尚志大街,珠河縣改稱尚志縣——前面已經說過了。而一位非黨人士,能享得此等榮譽,在我黨歷史上即便不是絕無僅有,也是太罕見了。
馮仲雲也曾疑惑過。他派高禹民“過蘇聯”後,在蘿北等候高禹民時,陳紹賓來了,告訴他趙尚志殺了祁致中,還說省委領導人是奸細。陳紹賓、周雲峰那篇有“尚連生同志”“供詞”的報告,也是寫給馮仲雲、高禹民的。空間的距離拉遠了心的距離,聽風就是雨,誤解會讓人越想越歪。馮仲雲要去見趙尚志,問問他到底怎麼回事,剛要動身,高禹民從蘇聯回來了,就“過蘇聯”了。可他和周保中在伯力見到了趙尚志,把話談開了,就釋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