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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結束,我這邊貨也清了,回家別提多爽快。但不知道怎麼的,我就是愛操心的命。總覺得那個男的精神有些不正常,想回頭瞅瞅。喲!這一回頭可把我嚇慘了。
回去的路上一個人影都沒有,恰好路燈全部亮了起來,就像是開啟了一條通往陰間地府的通道一般,滲人的緊。
這恐嚇還接連不斷,剛起了雞皮疙瘩又被一聲犬吠給驚得汗毛倒豎……之後,也就是報警那檔子事了。
※※
盧易眯著眼睛,補問了他一句:“你平時呆到幾點?”
“大概七點左右吧,晚上七點左右。”老闆很是確定地點頭。
這時張明回來了,告訴盧易車軌的大致移動方向,和老闆說的分毫不差。
“但是這裡一到六點燈就亮了……”盧易笑著拍了拍他的肩,又去“拜訪”下一位——賊。
“老闆報警後,警察來了,你還是沒跑出去,就這麼一直呆在公園裡啊?我要是你,我早撒丫子跑路了!”盧易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望著他。
賊是一名二十來歲的小夥子,不知是在被捕的時候由於掙扎的原因還是其他,他的身上全是爛泥,髒兮兮的。
賊緊緊抿著嘴不說話,就這麼幹巴巴地瞪著盧易,似乎是在無聲地反抗著。
“對我用冷暴力是沒有用的,回到警局裡,有法子讓你開口!”盧易狠聲說。
“我不是賊,我是證人。”小夥子的眼神非常堅定。
“一千起案件中,至少有四百多起的罪犯是沒有來得及逃離抓捕的,而其中又有一百多起的罪犯很有想象力,說自己是死者託付的證人。你說……我該不該相信你呢?”盧易帶著笑意說。
“我不是賊,我是證人。”
他重複的這句話惹惱了張明,張明正想上去給他來一拳讓他清醒清醒,卻被盧易拉住了。
“別急,我們也有證據證明你有很大的嫌疑:第一,你在公安搜尋的途中奪路而逃,行為上很可疑;第二,你口袋裡裝有水果刀,刀上有血跡;第三,你拿走了屍體身上的貴重物品,比如錢包和手機。而那些幹警搜尋的途中,恰巧你‘順’來的手機響了……”盧易喜歡把話說一半,留下的飛白往往會促使對方鑽入話裡設定的情景,變成被動的一方。
小夥子舔了舔上嘴唇,看他這個樣子是有話想說。
第211章 朱門狗肉(中)
盧易示意他可以為自己辯護。
※※小夥子的自我辯護※※
我家裡很窮,一個人跑到陌生的城市裡來,簡直就是荒野求生。而前幾個月,我住的地方一直都是荒野——公園的長椅,蓋上幾份報紙便是我的臥室。
白天去求職、打臨時工賣力氣,晚上就在公園裡睡覺。不過,前幾個月是夏天,現在已經是十月份了,天寒地凍的,再這樣下去我可不敢保證自己能活到熬出頭的那一天。
因此,我想放下無謂的自尊,去乞討。
【這樣真的很像一條狗呢……】我不敢想象自己乞討時的那副模樣,只是把注意力放在目標身上——想要乞討成功,必須要找心善、單純的人。
只是很奇怪,以往這個時間天都是亮的,今天卻黑的挺早。以至於我壓根看不到路人,漸漸地也就心灰意冷了起來。
我把身子蜷縮在長椅中,以圖用長椅的椅背來抵禦些許寒風,我竭力去摟緊報紙,不讓它們被風吹走。一旦在夜裡它們離我而去,我第二天就會傷寒,可能因此而死掉也說不定。
家裡人都說我聰明,只可惜沒錢供我接著讀完高中……
突然,遠處走來一名上班族,看他那微微佝僂著背、拎著小吃的樣子給人以一種很顧家的感覺。
【顧家的男人,一般都有顆善於感動、悲天憫人的心。】我就這麼想著,然後悄悄接近他,不知不覺間也開始一瘸一拐,似乎是身體在告訴我該怎麼博取同情。
然而,就在我離他還有幾十米的時候,他被一條不知從哪裡竄出來的瘋狗撲倒在地。一塑膠袋的包子都撒在地上。
而那條狗還特地朝著男人的臉咬,簡直就是要置他於死地!
我不覺得自己有多高尚,但好歹也是個年輕人,不能見死不救。
於是乎我便衝上去一腳踢開瘋狗,卻沒想到那條狗不來追著咬我,反而跟剛才一樣朝著那個男人的頭咬。
就這樣我護著他大概持續了一分多鐘,男人將一把帶血的水果刀和錢包、手機交給了我,嘴裡還說:“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