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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低調奢華的古董店裡,她應該會過得不錯。
只是,只是躺在洪昇的掌間,感受著他珍惜萬分的摩挲,從她內心深處漸漸湧上來的,一種幾乎能撕扯她靈魂的情緒,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歡迎光臨啞舍,這位客官,是要賣東西嗎?”一個清越的聲音響起,從玉質的屏風後轉出一個很年輕的男子。白膚淡唇,相貌俊秀,卻穿著一襲秦漢時的古服,那寬袖緊身的繞襟深衣勾勒出他細挺的腰身,黑色的直裾優雅地垂在腳邊,周身散發著一股清貴之氣。洪昇眼利,發現在那人走動之間,隱約能看到那人的衣袖之中,竟繡著一隻栩栩如生的赤色紅龍。
洪昇的眼皮一跳,除了皇族子弟,誰能在衣服上繡著龍?一瞬間他對介紹自己來這家古董店的朋友產生了懷疑,這是在幫他還是在害他?
那人像是知道他的想法,反而舉起袖子大大方方地讓他看了一眼,笑了笑道:“這是戲服。”
洪昇一愣,這才發現眼前的這名男子並沒有剃頭,而是蓄著一頭長髮。
滿人入關以來,頒佈了留髮不留頭的嚴令,出家人不在此列,可是其他人必須遵從。優伶戲子可以穿前朝服飾,有些戲子甚至可以蓄髮演戲,這些都是可以鑽的空子,上面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並沒有嚴令禁止。優伶屬於下九流的職業,但洪昇卻並沒有任何看不起對方的意思。雖然他並不認為這家店能是一名戲子開得起的,但他還是恭敬地把手中的奚墨遞了過去:“小生想賣這塊墨。”
那人並沒有把奚墨接過去,而只是瞄了一眼,便勾唇笑道:“廷圭墨嗎?君然能留存到現在,當真難得了。我勸你最好把它留在身邊吧。”
洪昇心下威震,此人只是看了一眼就能道出奚墨的來歷,可見當真眼力十足。可是,他舔了舔乾澀的唇,苦笑道:“實不相瞞,小生也不想賣,可是生活所迫,實在是沒有辦法了。”
那人看了看他右手指間因為常年握筆而留下的繭子,微一沉吟道:“就算你賣了它,能挺過多久?一年?兩年?”
洪昇知道這也不過是救急之舉,就算廷圭墨再價值千金,但呆在京城這個吃穿用度都極其費錢的地方,他早晚還是要回到現在這個境地。可是……他想起強顏歡笑日漸消瘦的黃蕙,苦笑連連,並不多言。他作為堂堂男子漢大丈夫,竟然連妻子都不能照顧好,還連累她受苦,這樣的事情,就算想一想都覺得愧疚,更無法為外人道也。
今日事黃蕙的生辰,他想,最起碼能帶她去趟天然居,再吃一次故鄉的飯菜。
在洪昇陷入自責之際,只聽那人忽道:“先生可會寫戲文?”
“自然是會的。”洪昇一怔之後急忙回答,他多年前在洪家閒暇時,經常寫一些戲文讓家族裡養的戲班子演繹,沒少被他爹責罵說他不務正業。可是,對方問這個做什麼?
“我幫你介紹個人吧,寫幾部戲給他,這些算是預付的報酬。”那人像是完成了一個微不足道的事情,從櫃檯裡掏出幾張銀票。
洪昇偷瞄了一眼,發現就算是最小額度的那張,都讓他心跳加速:“這……”
“好好保留著這塊廷圭墨吧,她會給你帶來好靈感的。”那人微微一笑,鳳眼一眯,一派高深莫測。
清·康熙三十一年。
奚墨坐在燈燭之下,靜靜地看著正在奮筆疾書的洪昇。
不知不覺中,她已經陪了他四十七年,看著他一年年地變老,看著他那原本年輕英俊的臉上,慢慢地留下了歲月流逝的痕跡,卻也越發顯得睿智成熟起來。
洪昇當真寫成了一部風靡當世的鉅作《長生殿》,此戲一上演,甚至曾出現萬人空巷的場景。皇宮內廷也曾演此劇,京城的聚和班、內聚班等班社都因為演此劇而聞名遐邇。諸位高官皇族都以請到能演《長生殿》的戲曲班而自豪,洪昇在京城一時風頭無兩。那一段時間裡,他成為各位高官貴族爭相邀請的物件。他做到了他想做的,黃蕙當出去的金銀首飾不用她自己贖回來,自有人雙手奉還。洪昇雖然沒有在科舉中榜上有名,卻要比中了狀元還要家喻戶曉。
只是成也蕭何敗蕭何,洪昇在不知不覺中捲入了權利的漩渦,成了幾位阿哥皇子之間爭鬥的犧牲品,因在孝懿皇后忌日演出《長生殿》,洪昇只在聞名京城的第二年就被彈劾下獄,好在康熙皇帝並未追究他的責任,只是革除了他的太學生籍,被迫離開北京返回錢塘故鄉。
“表哥,夜深露重,早些歇息吧。”黃蕙捧著一碗羹湯,走進書房。回到錢塘故鄉後,她已經重新摘下了頭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