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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突向一百二十里外的滄州。
右軍主力隨後而行。
除了隨軍攜帶的糧草和充作口糧的牛羊外,劫掠的大部分財貨和宋人“生口”都留在了乾寧鎮,由三千騎軍和五百步軍看守,完顏宗懿率八千主力隨在前鋒軍之後,向南開拔,就在行軍途中,接到了長兄完顏宗磐的軍令。
而就在接到軍報的幾個時辰之前,右軍派出的一千女真騎兵已經馳往清州的東北向,抄掠臨海的產鹽場和聚圍的村落。
作者有話要說:備註
1、補上一章的註釋:招刺
宋代實行的是募兵制,招募軍士,宋時稱為“招刺”。凡合格者,就在臉部刺字,按各人的身材高矮,分別撥給上、中、下等禁軍和廂軍。
這種在軍士臉部、手臂、手背等處,標明軍隊番號和軍人身份的做法,是唐末和五代的藩鎮遺制,目的是防止軍士逃亡,逃亡後便於追捕。
刺字是恥辱的標記,只有罪犯、奴婢或某些官府工匠有這種對待,所以當兵在宋代一種賤業,不到萬不得已,是不肯從軍的。對南北朝廷來說,廢除招刺都是必須的做法。
岳飛最初招刺從軍,就是因為家中田地賣掉了,若不從軍就無法養奉父母妻小(岳飛16歲就娶妻了,哎,村裡的娃成親早,一年後就有了兒子岳雲)。當時岳飛應募的是有武技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