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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不動。
聖人講的修心養性,不是講把喜怒哀樂都修沒了。沒有喜怒哀樂的,那就不是人了。
但是,喜怒哀樂要適當,“發而皆中節”,恰到好處,就叫做“和”了。
此即《中庸》:“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中節”的這個“中”不念“鍾”音,而是念“重”音——中節,就是射靶一樣射中了,砍竹子正好砍到竹節了。
名可秀舉了個例子:
比如某人父親過世,你說“哀不發”,把哭泣都壓下去,這還有情感嗎?如果真的連情感都沒有了,那就沒人性了,這不叫“中庸”,叫“昏庸”;但是,因為悲痛過度,把自己也病死了,弄得母失子、妻失夫、兒女失父,這就過分了,等於射靶把箭射穿出去了,失了分寸,不是“中庸”。
名可秀講的這個“中節”很重要。
因為她接下來就用“中節”闡發“三綱”的道理。
三綱是董仲舒說的,首先是“父為子綱”。
名可秀講,父親教子要做嚴父,但嚴酷過度就失了父親之情,這個“綱”就失了分寸了。兒子要孝順父親,但一味順從就過了,看見父親不忠於君主國家,要不要諫言制止?看見父親貪汙,要不要諫言制止?
《中庸》講:“親親之殺。”
“殺”是切到這裡為止。
這是講親親要有分寸,過分了不行。過分了就是完全自私了,你不能愛他人、愛天下了。對於父母的孝順,也要有一個範圍,過分了,也錯了。這就是中庸之道的“親親之殺”,講的就是一個分寸、界線,過了就失道了。
名可秀接著舉例,以《宋刑統》中的“親親相容隱”——簡稱“親親相隱”或“親親容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