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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張紅木椅是為這“治平推事”而設。
臺下堂聽的人群還未弄清楚“治平推事”是甚麼官,便接二連三地驚叫出聲:
“咦!最左前的那位不是金堂書院的範山長麼?”
“呀!最右前的那位是《西川時報》的蘇主編!”
“看!左中穿葛衣的那位是靈泉書院的李山長!”
“右三那位,似乎是永源商號的齊大東家呀!”
“府城茶行的劉行首!”
“豐源錦莊的梁大東家!”
“天!那青衣的不是唐門唐宗主麼?!”
“還有青城派的羅掌門!”
……
臺下沸騰了!有人甚至掩面難以置信。
十二位治平推事,有名門大儒、有富家商賈、有江湖大豪,甚至還有位留著八字須貌相詼諧的布衣文生被臺下一些人認出是季小官人——府城西瓦子說書伎人之首!
這……這些人八竿子打不到一圈,怎生突然間都成了甚麼“治平推事”上了堂審臺?
這治平推事究竟做啥的?跟今日王家的案子又有甚麼干係?
臺下人人想不通、猜不透,便聽臺上趙判官又喝道:“請主審官升座!”
“肅!起!”
喝令聲中,臺上十二推事、臺下前排坐著的官員和有官身計程車子均齊齊起身。
從臺下後方緩緩步上一人。
臺下人群再次瞪大了眼珠子,站在前排和官員文士都吃了一驚,主審官怎會是此人?
那位落座於主審官臺案後,頭戴烏幞、身穿硃紅官服的五旬老者正是成都府鼎鼎有名的文儒宇文時中,前資政殿大學士宇文虛中的堂兄。
讓臺下一眾官員文士吃驚的是這宇文時中的身份——成都府華陽書院的山長,怎生成了提刑司的法司官?
經趙開誦唸南師北相共同簽署的委任敕書後,臺下眾人方明白原來宇文山長被朝廷敕封為成都路的大法司。
人們聽完敕書後又譁聲議開了,這新立的大法司是本路最高的議法定刑官,那本路提刑司置於何地?二者職權孰高孰低?
“啪!”
“臺下諸堂聽人等,肅口靜聲!”
隨著主審官宇文時中掌下的驚堂木一拍,以王中節之案為引、牽出成都路四司一府吏治清肅的戲本終於上臺開演了。
這一場大戲從午時“唱”到昏時,整整三個時辰,高。潮迭起、譁聲不止。
有好事者記錄,主審官共一百三十餘次被臺下堂聽萬眾的激動議聲和憤怒喧聲打斷,宇文大法司手中驚堂木共拍下五百餘次,據說審結後右掌完全腫了,屈指伸指都不成,進食只能用左手持湯匙入。
這還不算,當由王中節案賄官避罪牽扯出成都府、提刑司,乃至轉運司、安撫司、常平司的主官時,臺下後方的堂聽百姓抑制不住憤怒,其中就有受臺上貪官枉法害苦了的,悲憤之下揀起地上的石子土疙瘩衝前往臺子上扔,揀不到石子土塊的就脫了鞋子砸人,據說坐在臺上的治平推事都差點被誤傷,甚至有隻鞋子直直飛向了主審案後的宇文大法司……場面極其火爆,差點失控!
幸好臺上治平推事中有唐青衣和羅晚嵩這兩名高手坐鎮,又有南流北堂的高手在臺下控場,若不然,怕是未等公審定罪論刑,臺上受審的幾大貪官就被憤怒的百姓當場砸死了!
公審的第二天,正月初九,《西川時報》頭版評論道:“官場貪腐駭人聽聞,吏治清肅振奮人心,公平正義終得伸張,西川清明之治可期!”
文中評論大法司道:“自成路衙,獨立於提刑司外,法司、獄司徹分,變革完善‘鞫讞分司’,必將益於我朝執法公正……”
報上所說的“鞫讞分司”是大宋司刑的一種體例,即在案件審理中將審案(鞫)與議刑(讞)分由不同的官員承擔——“鞫司”掌審問刑求,如大理寺的評事和司直、提刑司的推司(或獄官)、州府的司理參軍;“讞司”掌檢法判決,如大理寺的大理丞和大理卿、提刑司的法司(或法吏)、州府的司法參軍。
在衛希顏的眼中,大宋的“鞫讞分司”大略相當於後世的警察和法官的分權,但又有本質不同。“鞫司”和“讞司”官員雖然確有一定製約,但因分權不徹底,二司同屬一主官,制衡力量必然不足,如主官清明尚能起到制衡,如主官如柳子南般貪腐枉法,這“鞫讞分司”就往往成為虛設,二司官員沆瀣一氣,枉法害民。
衛希顏來自於後世,又有妹妹希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