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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阿瓊,有你一封信。”媽喊道。
我手顫顫地拆開信,瞠目望著那些既神秘又美的字形。媽來到我身邊,我順她手指點著的地方,聽她高聲讀那封信,一直讀到那十分脫俗的結尾:“聖誕快樂,同時XXXXOOOO!聖誕老人。”我們母女倆瞪大著眼互相對望。
“再念一遍!”我說,有點哆嗦。
我就是那樣地記住了通訊的基本原則:有來才有往。而收到一封信實在是人生至樂之一。
從那時起我一直都在寫信;每次聽到郵車嘎嘎響轉過街角,都引起我激動的期待。我希望在信裡發現些什麼?或許是二十年來對話的新轉折。一段景色的描寫。
一個發我深思的問題。一個突如其來的驚奇。或世界還是太平無事,一切如常的保證。
任何一封信都會使我春風得意或改變我的生活。17歲那年,我拆開一封邀請信,就此決定了自己選擇的大學。跟著遇到了所嫁的人;住在我後來住的地方;有了子女;而多年來都是按照那天早晨信件中出現的命運來思想、感受、體驗和做人處事的。
信件曾帶我橫過美國大地,進入外國原野,並且飄洋渡海。我有些極深厚的友情,全是靠信件建立維持的——沒見過面,也從沒聽到對方聲音。寫信使我進入寫作生涯而不感到困難。
但是即使沒有這些事情發生,我也會寫信,也會等待信件的。我愛信,尤其愛情書——不論什麼樣的信都愛。
我也愛說話。不過話說完了就忘記。信卻是有形的——可以看了再看,傳閱共讀,或塞在衣袋中加以思索、考慮。
信中有斟酌、回想和沉思的餘地。信依賴機智和哲思,對過去的回憶和對未來的期望而滋長。信是人類寂寞感和合群性的表現,是我們簽署後密封了的承諾,是我們對儀禮慶典和重大事件表示的敬意。
在信中可以夾些額外的東西。錢呀!姓娃的照片呀!飛機票呀!有一次我收到一隻大甲蟲——僵死得像木乃伊一樣,但仍然斑斕華麗。
我年輕時每次收到一封信都很高興,但是極少儲存。後來媽快要去世了,我必須為她料理身後遺物,在沉寂的房子裡我進行這樁傷心的工作。有一天我拉開一隻抽屜,其中塞滿了信——都是我的筆跡。有好幾百封!
兒時我在街對面爺爺家過夜,總要寫封閒聊的信回家。在家時我會用鉛筆寫些可笑的短箋給父母,吃晚飯時遞給他們。離家在學校住讀,我寫了好多信。後來貓兒伏在我膝上,自己的三個子女圍繞著我跑的時候,我繼續不斷地寫溫柔而滿紙新聞的信給父母。原來每一封信都在這抽屜裡。
我取出第一封來。信上寫的是“XXXXOOOO”。那時強忍著的淚水終於使我兩眼朦朧了。
破曉時分,我一直看到十幾天前的一封信。引起回憶的那些歲月充實了我,也予我安慰。
家信是寶貴的資源。除了家信外,還有哪裡能如此生動地記錄下誰是我們心愛的人,以及我們是怎樣過活的?我們即使沒有很多的話可說,也都應該時常寫信。
描寫星期天的晚餐,學小提琴的情形,夏天的草長得多麼長,以及貓兒乾的蠢事,就夠了。
我承認不容易有空。朋友們和我都是稍微有空不論在什麼地方就寫信的。信寫出去不附帶什麼義務責任。沒人會記帳或暗示說:“你欠我信債!”寫信本身就是樂趣,沒有別的。收信的人會感動,驚喜,而且會在能夠執筆的適當時候作復。有巧運找到值得與人分享的半小時美妙時光而寫出許多信,真是快事。我這封信就快寫完了,還沒有其他趕著要做的事情。你呢?
有意思的故事
中華讀書報
鄧剛
編輯責成我寫一篇自己經歷過的事,而且要寫得有意思。這使我感到萬分艱難並絞盡腦汁。突然間,我發現路旁樹叢裡有一對少男少女,扯手摟脖竊竊私語地談情說愛。我立即靈感大涌,一下子覺得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是談情說愛。打飛眼呀,傳秋波呀,遞情信呀,花前月下,海枯石爛……那真是有意思得不能再有意思了!
問題是我沒什麼意思,我甚至充滿了痛苦。因為我那時找物件十分困難,前後左右的女孩子大都下鄉再教育,再加上我有一個“有問題”的父親,使所有的女孩子見了我就嚇得拔腿就跑。
開始我還沒有嚴重的危機感。二十二三歲時,我挺樂觀,覺得青春還遠著呢;二十五六歲時,我就有點沉不住氣了;等到二十八九歲,我乾脆就絕望了。在我們那個時代,30歲要是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