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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喜歡那個瓶子!我實在喜歡,實在捨不得那個瓶子。我想,我想,我拿那個你很喜歡的那個紅框框的外國鍾和那個胖胖的大貝殼燈跟你換,好不好?兩樣東西和你換那一個瓶子,好不好?強,好不好?好不好嘛?”好不好?好不好?
太陽的指紋
青年月刊
霜城
既然活著,就不妨像水,點點滴滴都是真實的生命。
常聽你感慨,一個人並不懶惰,也不庸俗,更不少才幹,然而活得卻未必盡興。這困擾一直在折磨著你,使你常常在一次短暫的頓悟之後,又落入一個更深的矇昧之中。從此你緊鎖的眉宇間發源了一條長長的愁之河,只會在流星掠過的夜空下用琴絃交換自己孤獨的故事,你說年輕的心只會不打傘地走入如泣的雨中,只會在不醒早晨執著於那個搖曳了千年的夢幻。這個時候,儘管你仍然是山,但已過早地荒涼。你漂泊的經歷使你確信。青春只不過是黑夜講過的一個黑色標題。
然而,這不是該是你全部的故事,因為你明亮的眼睛仍然證明著初春的雨,你該在飄飛的雨中抖落一身風霜,用你細瘦的手指在大地上用力寫下:我感謝生活,相信未來!同樣是以沉默作序,這次你的書又翻開了一個嶄新的情節,你起身走向陌上草洲,讓臉上的愁雲慢慢步入天空,你細心晾曬潮溼了的青春,讓青春,讓青春成為驕傲的歌,汩汩流入時代的耳鼓。我看見你飄逸的長髮收納了強勁的風,聽見你生命的竹林裡叮咚的拔節聲,於是你真正開始學會了笑,學會了生活,學會了在你年輕的心壁上,默默雕鑿一種激情,一種信仰,一種向上的力量。
生命,需要在時空的經緯中慢慢沉澱了它的價值,儘管那個時候乾坤緘默,天地不醒;生命,也該在超越了晨昏的日界線後再次起程,讓所有流動的血和熱情,重新染上太陽輝煌而沉重的指紋。
談抽菸
朱自清選集
朱自清
有人說“抽菸有什麼好處?還不如吃點口香糖,甜甜的,倒不錯。”不用說,你知道這準是外行。口香糖也許不錯,可是喜歡的怕是女人孩子居多;男人很少賞識這種玩意兒的,除非在美國,那兒怕有些個例外。一塊口香糖得咀嚼老半天,還是嚼不完,憑你怎樣斯文,那朵頤(鼓動肋頰,嚼食的樣子。)的樣子,總遮掩不住,總有點兒不雅相。這其實不像抽菸,倒像銜橄欖。你見過銜著橄欖的人?腮幫子上凸出一塊,嘴裡又不時地茲兒茲兒的。抽菸可用不著這麼費勁;菸捲兒尤其省事,隨便一刁上,悠然的就吸起來,誰也不來注意你。抽菸說不上是什麼味道;勉強說,也許有點兒苦吧。但抽菸的不稀罕那“苦”而稀罕那“有點兒”。他的嘴太悶了,或者太閒了,就要這麼點兒來湊個熱鬧,讓他覺得嘴還是他的。嚼一塊口香糖可就太多,甜甜的,夠多膩味,而且有了糖也許便忘記了“我”。
抽菸其實是個玩意兒。就說抽捲菸吧,你開啟匣子或罐子,抽出煙來,在桌子上頓幾下,銜上,擦洋火,點上。這其間每一個動作都帶股動兒,像做戲一般。自己也許不覺得,但到沒有煙抽的時候,便覺得了。那時候你必然閒得無聊:特別是兩隻手,簡直沒放處。再說那吐出的煙,嫋嫋地燎繞著,也夠你一回兩回的捉摸,它可以領你走到頂遠的地方去。——即便在百忙當中,也可以讓你輕鬆一忽兒。所以老於抽菸的人,一刁上煙,真能悠然遐想。他霎時間是個自由自在的身子,無論他是靠在沙發上的紳士,還是蹲在臺階上的瓦匠。有時候他還能夠刁著煙和人說閒話;自然有些含含糊糊的,但是可喜的是那滿不在乎的神氣。這些大概也算得遊戲三味吧。
好些人抽菸,,為的有個伴兒。譬如說一個人單身住在北平,和朋友在一塊兒,倒是有說有笑的,回家來,空房子像水一樣。這時候他可以摸出一支菸抽起來,借點兒暖氣。黃昏來了,屋子裡的東西只剩些輪廓,暫時懶得開燈,也可以點上一支菸,看菸頭上的火一閃一閃的,像親密的低語,只有自己聽得出。要是生氣,也不妨遷怒一下,使勁兒吸他十來口。客來了,若你倦了說不得話,或者找不可出說的,乾坐著豈不著急?這時候最好拈起一支菸將嘴堵上等你對面的人。若是他也這麼辦,便盡時間在煙子裡爬過去。各人抓著一個新伴兒,大可以盤桓一會的。
從前抽水煙旱菸,不過是一種不傷大雅的嗜好,現在抽菸卻成了派頭,抽菸卷兒指頭黃了,由它去。用菸嘴不獨麻煩,也小氣,又跟煙隔得那麼老遠的。今兒大褂上一個窟窿,明兒坎肩上一個,由它去。一支菸裡的尼古丁可以毒死一個小麻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