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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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政府,沒想到我們在高郵街頭轉了不到半天就接到了通知,高郵市市委宣傳部部長已經坐在我們住的賓館裡等我了,要和我談談,而且還知道了我的名字。躲是躲不掉了。見面之後,宣傳部的領導對我說:“小孟啊,政府要扶植地方企業嘛,你們的報道要客觀啊!”我說:“一定客觀,一定客觀,錯不了。”
離開高郵,我又去了連雲港。到了連雲港我才知道,王子啤酒廠是一家大型合資企業,是當時江蘇唯一一個進入歐洲市場的免檢啤酒品牌。和它相比,之前我在國王啤酒廠,還看見老鼠在車間裡跑。後來我查閱了很多政策和法律檔案,瞭解到一個重要背景,就在揚州搞啤酒口感評比活動的一年前,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就下發過檔案,禁止地方政府對企業進行一切評優、評獎、評比、評選活動。這些評選活動就是地方保護主義滋生的土壤,也是最重要的手段。揚州搞的這次評比及報道顯然違反了中央檔案的要求。
採訪中,揚州方面也做了一些辯解,說那只是口感評比。我反問他們:“口感評比是不是評比?”實際上,酒類的評選依賴三大類指標—微生物指標、生理生化指標和口感指標。前兩大類指標要透過儀器來測試,只有口感指標依賴人的主觀判斷,但做口感判斷的必須是有資質的品酒師。而揚州搞的那個口感評比,卻是他們自己張羅來的群眾評出來的。三得利公司能不告嗎?揚州中院判決一出來,三得利公司立刻上訴至江蘇省高院。
在做了充分調查,掌握了一大堆證據後,我做了一條時長為四十分鐘的新聞調查。領導看完後犯難了,按照宣傳紀律,已經判決的案件,沒有改判之前,媒體不能再作報道。為此我又找了時任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的劉克希,他看完片子後,除了支援我的觀點,還從法律角度保證了片子沒有問題,並願意以自己的職務身份接受我的採訪。兩天後,為了爭取片子能播出,我請劉主任專門找到當時我們的分管副臺長,確認我的報道在法律上沒有問題。臺長客客氣氣地接待完劉副主任之後,回頭丟給我一句話:“高院判決沒有出來之前,片子不能播。”當時我年輕氣盛,腦袋一熱,向臺長保證:“我拿飯碗為這條片子擔保,如果高院沒有改判,我走人!”臺長安撫我說:“你把片子先存著,等高院判決出來,如果跟你判斷的一樣就播,跟你說的不一樣,你也不必走人。”還有就是“你還年輕啊”之類語重心長的話。
當時我很沮喪,但又沒有辦法,這條新聞調查一壓就是整整一年。一九九七年冬天的一個晚上,時間很晚了,我突然接到三得利公司董事長徐壽可的電話,他激動地跟我說:“今天下午江蘇省高院駁回了揚州中院的一審判決,我們勝訴了!”第二天一早我找到臺長,報告了這個結果。臺長笑了:“你小子行啊,那條片子今晚播吧。”為確保無誤,我又把片子調出來認真地看了一遍,四十分鐘的片子,我認為沒有一個鏡頭和解說詞需要改。最後我只在片子前頭加了一屏字幕:這是一條遲到了一年的報道。
隨後我把片子要播出的訊息通知了三得利公司,據說連雲港市市政府當天還組織了收看,影響很大。
我和三得利公司素昧平生,那個拍了半個月、等了一年的報道結束之後也再無往來了,當時我頂著壓力做這篇報道就是憑著一股社會責任感。
第十一章轟動一時的報道
三得利啤酒的案件報道後,我深刻感受到媒體的力量和記者的社會責任感與專業判斷有多麼重要。而《都市傳真》正好給了我發揮這種能力與責任感的平臺和機會。
一九九七年的五一節,我正和家裡人在包餃子,突然接到一個電話,說有一個小孩兒被繼母虐待,已經被打得送醫院搶救去了。我立刻喊上一起做三得利啤酒報道的那個攝像,火速趕到南京軍區總醫院。
那個被打的孩子才六歲,被打得腸子都斷成了三截,肚子上插了好幾根管子,臉色慘白,奄奄一息。孩子特別懂事兒,再疼也不哼哼,也不哭,躺著什麼話都不說,同病房的人看了直掉眼淚。從小孩兒的外婆那裡得知,孩子叫鮑洋,是雙胞胎中的一個。父母離婚後鮑洋跟了爸爸,結果那個打流混世、靠女人過活的男人,又找了一個很厲害的女人。那個女人經常虐待鮑洋,最後把孩子打成了腸穿孔。
從醫院出來,我去了孩子住的地方,位於南京老城南的一個四合院。鄰居們向我描述了孩子更多的悲慘遭遇—繼母有時連水都不給喝,孩子渴極了就喝雨水或者鄰居放在院子裡的盆裡的髒水,而且三天兩頭捱打,等等。採訪結束後,我沒有回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