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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爾吃一次兩次算是新鮮,若是吃得多了,怕是也會膩歪吧?就算是那山珍海味,十年八載吃一回,那是神仙肉,可若是天天吃,還不跟青菜豆腐一個味?這油潑面我每天只做三十份,誰想吃,得事先預約領牌子,只有領著牌子的才能吃著。”
“這。。。。。。聽朱姑娘這麼一說,的確是有幾分道理。”蕭敬賓不由又上下打量起朱福來,覺得眼前這小姑娘,不但是一手的好廚藝,竟然還這般會做生意,不由點頭道,“便就如朱姑娘所說,往後每日三十份油潑面,若是想吃,就得早早來領了號牌,沒領著的,只能等第二天再來。這樣一來的話,吃不著的總會惦記,這道麵食怕是就天天有人惦記了。”
朱福點頭笑說:“這是飢餓營銷,別人越是想得到的,你越是不叫他輕易得到。這樣一來,想得到的人必然日日惦記著,因為世人總是覺得,得不到的東西方才是最好的、最值得記掛的。”
“朱姑娘,你這一套是跟誰學來的?瞧你小小年紀的,怎麼能懂得這麼多?”蕭敬賓越發不敢相信,這樣一套生意場上的策略手段,竟然被眼前小姑娘用在吃食上了,卻也行得通,小小年紀便懂得這些,真是奇了。
朱福沒有說話,她覺得有些累,只想著快些回家。
轉頭望了望身後,只得三個打下手的,這怎麼能行?便又回頭道:“東家,我實話跟您說吧,我這個人做事情總是三分鐘熱度。喜歡做一行的時候,我會竭盡全力去做好,可若是哪天我不喜歡這一行了,也會麻溜地離開。所以,我不可能一直呆在敬賓樓當廚子,遲早會離開的,東家要是想敬賓樓生意能夠一直紅火下去,還是得另外找廚子才行。”
朱福雖然挺喜歡這個南方小城的,不過,外面的世界那麼大,往後經濟寬裕了,她總是要想著出去走走的。
她喜歡做菜,但並不熱愛,做幾個月先解決了燃眉之急,往後再說。
蕭敬賓也知道,一來就能夠叫敬賓樓起死回生的人,自然不是池中之物,他這小廟不能永遠留住這尊大佛的。
“朱姑娘說的這些,蕭某人知道,不過。。。。。。”他沉沉嘆息一聲道,“敬賓樓如今能夠起死回生,顧客們都是衝著朱姑娘來的,若是朱姑娘哪日走了,這敬賓樓怕是。。。。。。哎。。。。。。”他頓了頓又說,“有朱姑娘在,怕是這松陽縣就沒有其他大廚的立足之地了,我請了,也是留不住的。”
朱福不免覺得這蕭敬賓話說得有些誇張,她雖然會做些菜,可若論技巧跟刀工以及對火候掌握的話,根本比不得旁人的。
她之所以能夠贏得這麼多顧客,不過就是出奇制勝,在先進的時代多活了二十年,對美食較為有研究罷了。
外頭阿東匆匆闖了進來,朝著蕭敬賓道:“東家,外頭可都亂成一鍋粥了,您要不出去瞧瞧?其他人倒是還好些,只催著說要吃,可有一位胖姑娘簡直蠻不講理,撒潑打滾,看起來像是砸場子的。”
“砸場子?”蕭敬賓話音才落,忽然聽得一聲瓷器碎裂的聲音,他趕忙轉身出去了。
朱福站在廚房通往大堂的門口,悄悄拉開門簾子的一個角,就見到了那個說熟悉又不熟悉,說不熟悉但又算是有些淵源的人。剛剛阿東說的胖姑娘不是別人,正是她舅舅家的表姐衛香寶。
沈玉珠自然也認識衛香寶,頗為嫌棄地瞥了她一眼,哼唧道:“吃吃吃,都胖成一頭豬了,就知道吃。”又拉了拉朱福衣角道,“別理她,咱們就呆在這後廚,她再怎麼樣也不敢闖將進來。”
沈玉珠是打小跟朱福姐妹一塊玩大的,朱喜還好,她性子較為辣一些,總不會叫人太欺負了去。可朱福就不同了,打小就細聲細氣柔柔弱弱的,膽兒小得很,被欺負了也不敢吱聲。
別說是背地裡沒人瞧見的時候了,就是當著她沈玉珠的面,那衛香寶也不知欺負了阿福多少回了。
因此,沈玉珠本能覺得朱福此時該是害怕的,一直安慰她。
朱福卻笑了道:“玉珠,你不必安慰我,我怕她作甚?她還真當哪兒都是她家呢,撒潑都撒到外面來了,也不嫌丟人,哼,人都該是要為自己行為負責任的。”說罷也不等沈玉珠說話,她已經撩簾走了出去。
外頭大堂已經亂作一團,衛香寶站在人群中間撒潑,她隨手抓起鄰桌一個碗碟便狠狠朝蕭敬賓砸了過來,氣呼呼道:“憑啥不叫我吃?人家都有吃,憑啥輪到我了,就沒有了?”
說完又狠狠摔了一個,那張粉白的肉臉都擠得變形了。
衛邵俊也鬧著要吃,見自己姐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