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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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只有她自己知道了。原件上還有謝富治的簽字,但都沒有批示。
兩個月後,原先4人中領頭的那個人,又以同樣的內容再次上呈,現在已查不出送達的範圍了,但檔案第5卷宗上,有汪東興閱後的簽名,估計是汪退回的。看來又像是沒有結果。
一個月後,總部那個負責人再次催促進展。由於一直沒有突破,專案組建議:“未查清張愛萍在華東通敵問題,建議逮捕原反間組成員……”
1968年3月2日,他們在上送的批捕報告上寫道:反間組是“蔣匪海軍司令桂永清親自任命潛伏上海的特務”,“為潘漢年、揚帆收羅起來”,“張愛萍從潘揚那裡接受到海軍”,“給臺灣蔣匪送情報”等等。
經軍委辦事組報中央批准,又將原反間組成員抓捕歸案。
直到“文革”結束兩年後,他們的夫人找到我家,父親不在,我接待的。我才知道,這些隱蔽戰線的同志們,不是被敵人,而是由於自己內部的原因,前後兩次經歷了鐵窗生涯。釋放後,專案組仍然通知他們所在單位:“先行批鬥,然後按黨的政策處理”、“起碼不能恢復原職務”。家屬和親人們一直受到株連。
是誰,在為共和國犧牲!他們應該做出這樣的犧牲嗎?今天的人們,不應該讓悲劇重演了。
就在逮捕反間組人員的同時,專案組長下達了“可以先審張愛萍”的指示。於是,1968年3月11日、12日,和6月27日開始了第26次、27次和第28次審訊。
3月11日的那次審訊,從下午2點一直審到次日凌晨4點,長達14個小時。
中央二辦給江青寫信的那個人,一直在密切關注案情的進展,3月15日,來專案組督戰,提示要把張愛萍的日特問題和通敵聯絡在一起考慮。他說:“張愛萍對通敵性質還沒承認。他就是日本特務,應該說他一開始就是為了給敵人送情報。他是披著共產黨外衣進行特務活動的。”
負責專案組的總參領導馬上表態:“可以按某某(即中央二辦的那個炫)同志意見辦,現在主要是深究深挖張愛萍日特和通敵的具體罪行。”
1968年9月1日,中央二辦又將材料並附通敵罪證,送往新組建的軍委辦事組,李作鵬、黃永勝、吳法憲圈閱後報江青。
我不厭其煩地引證大量材料,只是希望讀者能思考一下,這是為什麼?
我相信,父親所受的苦難,並不是最駭人聽聞的。肯定有人比父親遭受的折磨更加殘酷,肯定有比審訊父親的這個專案組更加罪惡的審案組織。
這種做法,在黨的任何檔案中都找不到依據,但它確實是真真切切地存在著。1974年,我在福建見到和父親一起養病的羅瑞卿,經過“文革”非人的折磨,他昔日的光彩已蕩然無存。我就這個問題請教了這位前公安部長,這種毫無人性的審查的潛規則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但我沒有得到明確的答案。這大概已經不能簡單的歸咎於哪個個人了。
但父親似乎不完全認同這樣的解釋。我們和他談到這種現象應該歸於體制的弊端時,他說:“什麼體制?是人!是用人上出了問題!不要一出了問題就全往體制上推,把自己開脫得乾乾淨淨!”曾任北京軍區司令員的周衣冰是華東的戰將,他敬仰也熟悉我父親。90年代初,我們在一次閒聊時他說:“老爺子(指我父親)說的話,很多是警句。我在軍委常務會議上就聽他說過‘用好人,辦好事;用壞人,就只能辦壞事!’現在想來,我看他是有所指的。發人深省啊!”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領導專案組的都是些什麼人呢?
設立專案組審查干部,姑且不論這種方式在法制社會中是否合理,令人不能理解的是,“文革”中相當的一批專案組,他們不僅不尊重事實,而且還要捏造事實;千方百計的逼迫、誘導證人做出偽證;甚至毫無顧忌地要求像公安局這樣的司法專政機關篡改檔案,編造歷史;即使事實已經證明了被審查的幹部沒有問題,純屬是冤假錯案,也要誤導所在單位,繼續折磨他們。這究竟應該如何解釋?尤其令人痛心的是,他們不是我們看到的地痞流氓、土匪無賴,而是黨的高階幹部!是中央委員!是老紅軍!是三八式!是貧苦的無產階級!他們曾受黨的多年教育,經受了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的洗禮;他們都曾在中央軍委、總參謀部、總參謀部二級部這樣地位顯赫的部門工作過;他們中有的人甚至佩戴過黨和人民授予他們的上將軍銜!他們真的是認為黨內混入了許多敵人,還是為了迎合某種政治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