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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工人圖書館看一些冷門的書籍;陳雲傑那廝在圖書館幾乎坐不住,所以我們就買個籃球到燈光球場玩半場,有時候還能打比賽,全是青壯年,打得刀光劍影的,很是放得開。玩兒累了就買幾瓶汽水,把自己灌飽像要變成魚,當然陳雲傑那廝不喝汽水,他直接喝啤酒解渴。
直到華燈初上找一塊乾淨的草地,躺下來,嗅著泥巴和青草的氣息,享受地氣。又到人靜夜深,拍著籃球,一路有聲的回出租房,洗澡,睡覺。
“曹飛,你說張馨雨和李娜倆人就同502一樣粘一起,分都分佈不開,我也不好追李娜呀。”陳雲傑在一個滿是繁星的夜裡對我說,當時我倆正躺草地上,一條狗正嗅著鼻子從我倆頭上路過,準備劈著腿□□做記號,被陳雲傑一聲大吼,夾著尾巴,狂奔著逃跑,“你得幫我,把張馨雨這個電燈炮給搬走。”
“有本事你自己上,別叫老子。”我說。
“那你幫我打個電話給他們就行,就說,陳雲傑想請你們唱歌。”陳雲傑退求其次。
唱歌這東西好,每次洗澡我都要對著噴頭邊搓邊放聲高歌,唱一些“你不愛我”“你同他走”樣的懦夫樣的情歌,唱著洗澡爽,沒那麼冷。再想想中學時候,更是喜歡抄寫些歌詞在本子上,沒事就捧著本子身臨其境的高歌,弄得沒有戀愛的自己跟戀愛了千萬次的情場老手一樣的憂鬱神傷,當然同學都說我是歌神,我也曾立志當第二個張學友。後來讀高中發現那些歌兒唱起了有些無病□□,又發現各種電視裡的唱歌選秀氾濫,這個世界幾乎人人都是歌手嘛,所以就放棄了原來的志向。想想都牛氣逼人,會發唱片的發明家。忘卻了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