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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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因為程宇風平時就那樣,隔三差五不戳他不舒服斯基,但是近幾天來簡直變成了日常活動。那張他跟程宇風的合影被放到了微博上,程宇風轉發的時候什麼話都沒說,但是放了一個特別意味深長的表情,讓路邊覺得他這人挺操蛋的。
不過路邊從來不幹打人臉的事兒,通常都是能過去就過去,他只是單純不喜歡每天看見同一個人,每天都在聊那麼幾件事兒,新鮮感是個挺難捉摸的東西,可能剛開始覺得好玩,但日復一日對他來說簡直就是折磨。
這天,程宇風邀路邊出來吃飯。
本著有飯不吃是傻逼的原則,路邊很爽快的就答應了,吃喝玩樂能讓他暫時忽略掉程宇風種種令他感覺蛋疼的行為。
程宇風請他吃涮肉,訂的位置靠窗戶,路邊習慣性的縮了縮脖子。
“怎麼了?”程宇風問道。
“窗戶邊太冷。”路邊搓了搓手。其實飯館裡暖氣開的很足,但他還是覺得靠窗戶的地方都透風,程宇風揶揄他,“怎麼跟個小姑娘似的。”
“沒辦法啊今天大姨媽。”路邊攤手。
銅鍋裡的湯底開始沸騰了,程宇風將羊肉涮了進去,“最近有什麼工作計劃麼?”
“我能有什麼工作計劃,不都得看你的麼。”路邊拿著筷子夾著肉,七上八下,沾了麻醬調料送入口中,“我操,帶感。”
“那就多吃點啊。”程宇風把盤子挪到了路邊跟前,“我最近剛完結,暫時不想寫新文,先歇一段時間吧,出去玩玩,滿世界逛逛,何必天天憋家裡待著。”
“有錢人。”
“你住著三環的高階住宅,說我有錢人?別鬧了。”程宇風調侃,“畫畫是不是挺能掙的啊,我看幻島籤的那些畫手都挺能折騰的,今天搞點這個事兒,明天整點別的么蛾子,一年到頭過的也挺滋潤。”
路邊嘴上沒閒著,解釋說:“我是暫住在我朋友家裡,你還有錢出去走走逛逛,我只能宅家裡畫畫賺錢,咱們起點就不一樣。”
“我那天去紋身的那個店,你哥們兒開的?”
“對啊,手藝不錯吧。”
“反正挺疼的。”
路邊切了一聲,“看著你不像是會無聊到去包個花臂的人啊,你是全職寫小說?”
“對啊。”程宇風回答,“不過原來不是,工作和文字相關,無聊的時候寫寫小說,沒想到會有那麼多人看,後來越寫越多,人氣也越來越旺,索性就辭了工作。”
“你這是忽然發現還是小姑娘的錢好賺了吧?”
程宇風先是愣了一下,而後笑了笑,“話不能這麼說,寫習慣了耽美小說,換個正常套路寫寫普通的小說,我也轉不過來,這東西呢,本來就是個愛好,如果能賺點錢,那真是再好不過了。”
路邊不敢苟同他那個“賺點錢”,他無聊的時候聽編輯們討論過一劍連城的價值,他專欄的付費章節還有出版啊相關周邊啊什麼的,一年算下來賺的那個數字多的路邊都想吃了自己的手繪板,網上很多畫手都給他畫同人圖抱大腿,但哪個也沒抱住,直接來了路邊這個空降的,不過一劍連城也喜歡他的畫風,兩人倒是各取所需。
直到漫展上程宇風現身之後那場面的火爆程度,都趕上明星了,這讓路邊更加堅定的相信,眼前的這個人,就是個搖錢樹。
如果程宇風不這麼煩就好了,路邊感慨。
“想什麼呢?”程宇風伸手在路邊的耳旁打了個響指,“吃飯也能發呆?”
路邊被他嚇了一下,回過神來,尷尬的笑了笑,“大概在想晚上吃什麼吧。”
“要不咱們吃完飯隨便逛逛,晚上繼續?”
“不用了吧。”路邊想了想家裡那個,“我晚上還有事情,晚飯前要回去。”
“回家做飯啊?”程宇風說,“我見你經常在網上聊著聊著就說做晚飯去了,你會做飯?給你那個朋友麼?”
“對啊,總不能白住吧。”
程宇風撂下筷子,“我有個問題一直想問你。”
“說。”
“你為什麼會進幻島,男畫手畫耽美的不多,你是?”
你是?
路邊歪了下頭,分析程宇風這兩個字的含義,他看程宇風的眼神很篤定的樣子,就用手指撓了撓頭,說:“天性不可奪。”
“嗯哼。”程宇風像是得到確認一樣,“It is in the nature。”
“說人話。”
“好吧好吧~”程宇風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