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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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那個男人笑了笑,隨意的把袖子挽了起來,露出了左臂的花紋,“我是一劍連城,不過你可以叫我大名。”
路邊臉上面無表情,但心裡早就吐槽了,連臉都想不起來是誰怎麼可能知道他大名是什麼,一劍連城果然腦子有病,就算活人也是腦子有病。
“程宇風,你不記得了?”見路邊半天了還沒反應,程宇風只能尷尬的自己報上大名。路邊這才恍然大悟,不好意思的說:“對不起啊,我有點臉盲。”
“畫畫的也臉盲?”
“呃……”路邊撓撓頭,“看的太多了就不太能記得住了。”
兩個人聊了會兒,程宇風又恢復了他話嘮的本性,而且在他的意識中,他跟路邊網上已經很熟了,之前又見過面,已經是朋友了,但在路邊的腦子只回蕩著一句話——大哥你誰啊……
等到正式開場,路邊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而程宇風就在他旁邊,他下意識的壓了下帽簷,玩著手中的筆,程宇風笑著跟他說:“怎麼一副如臨大敵的樣子。”
“怕丟人。”路邊回答。
會場裡十分暖和,程宇風只穿了件襯衣,很斯文的樣子,露著半截小臂,花臂從袖口中鑽出來,路邊揉了揉眼睛,感覺這畫面太美。
可是程宇風的粉絲卻不這麼想,不一會兒他們面前就排起了大長隊,還伴隨著各種竊竊私語。無外乎就是一劍連城和邊城這倆人果然是男的啊,然後就開始分他倆的攻受問題。
路邊全程都沒什麼表情,不像程宇風還會對著讀者溫柔的笑。路邊看那程宇風那樣子,簡直化身成了少女漫畫中的王子,他一笑的時候整個畫面裡都是星星啊花瓣還各種閃的,然後小姑娘就興奮又害羞的捂住了臉,這不過這個王子紋了個花臂,有點酷炫狂霸拽。
如果你們知道他私下裡是個超級話嘮,說話各種沒譜兒人還神經病,完全不知道矜持倆字怎麼寫,估計就不會買他的書了吧。路邊腹誹。
不過他也不閒著,程宇風那邊簽完一本就劃拉到他這裡,因為是畫手,而且跟著一劍連城大大混,也算小有名氣,基本上人家都要求他籤繪,剛開始幾本他還畫的很認真,字也寫的很工整,等到後面的實在畫不過來,也就草草應付了。
他一直低著頭寫寫畫畫,帽簷遮住了整張臉,只看得見一個尖下頦,程宇風看了他一眼,湊到他耳邊小聲說:“你字寫的挺好看啊。”
“嗯,練過。”他當年國畫出身,筆墨紙硯就是吃飯的傢伙,那會兒特別中二,專門練了一手好行書。商曄總說他字跟人差了十萬八千里,人是一副不著調沒精神的樣子,然而一出手,卻是筆墨風流。
他們倆這簡單的一句對話,在外人眼裡,就不是那麼簡單了。
程宇風聲音壓的很低,說話聲音小,路邊要靠很近才能聽清楚,倆人就耳朵對著嘴湊在了一起,從某種角度上看,也是充滿了曖昧的氣氛,這個世界上有CP粉這種生物,當然要用盡一切手段留下這一經典畫面。
折騰了半天才算結束,路邊感覺手都要斷了,漫展上午人比較多,下午就還好,他們這邊的活動已經結束,大家打算收工回去,但有一個讀者在一邊猶豫了半天,湊過來問路邊能不能合影,路邊驚訝的看了看四周,確定她是在跟自己說話。
“如果可以的話,能叫上一劍連城大大麼?”讀者姑娘滿懷期待的看著他。得了,敢情是覺得自己好說話才來找自己。路邊扭頭,朝程宇風喊了一聲,程宇風就笑眯眯的過來了。
“你讀者要跟你合影。”路邊說。
“一起吧。”程宇風不等路邊反應,一下把路邊攬了過來,手臂摟在路邊肩膀上,一副稀鬆平常的樣子。讀者姑娘早就笑的用手捂住了嘴,快門咔嚓一聲,一切定格。
等徹底收工走人的時候,程宇風叫住了路邊:“晚上一起吃個飯吧。”
“我……”路邊想起商曄說等他結束來接他,“不了。”
“邊城大大這麼不給面子啊。”程宇風似乎不打算放過他,“你晚上約了人?”
路邊有點吃驚的看著程宇風,程宇風笑道:“表情不要那麼驚訝,你一直在看時間,不是約了人還是什麼?”
“好吧。”路邊忽然覺得程宇風有點滲人,便想離開,“那什麼,吃飯的事兒回頭再說,我有事兒先走了啊!”
作者有話要說:
☆、第 21 章
21
程宇風最近纏路邊纏的特別緊。
起初路邊沒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