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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念。」突然,他這麼說。
「啊?」
「我叫柯念。」
他、他說了!我欣喜若狂,差點就興奮得尖叫。
「我、我是項丞,請多指教!!」
鬧鐘在八點鐘整的時候盡責地發出不算悅耳的聲音。
在睡夢中的我,正帥氣凜然地向法官報告案發經過,並以刑事法條為我的個案辯護,我口沫橫飛地長篇大論,對方律師被我的氣勢壓得頻頻吃螺絲,結結巴巴,我勾起自信得意的笑容。
「……因此由以上的幾點證據以及證人,足以說明,案發當時被告並不在現場……」我繼續說著,只是話還沒說完,突然一陣刺耳聲音打擾我的發言,我皺眉,頑固的聲音愈來愈響亮。
下一秒鐘,我整個人被扭曲硬生生抽離法庭。
睜開眼,熟悉單調的天花板映入眼簾,腦袋昏沉沉,像是酩酊大醉後痛苦的宿醉,腦部裂成兩半似的,我半玻ё叛芻飯慫鬧埽�煜さ姆考滸諫瑁�煜さ拿薇換ㄑ��
原來是夢,我在家裡,在自己房間的床上。
我鐵著一張死人臉,痛苦地伸出手臂。
還沒按下鬧鐘,聲音卻戛然停止。
「念,你醒來了啊,我還以為你在睡覺,所以就趕快跑進來按掉鬧鐘,昨晚幫你設了鬧鐘,剛剛才想到你說你今天沒事,昨晚你幾乎沒什麼睡到,繼續睡吧,晚點我再叫你。」爽朗富有朝氣的男聲傳入耳膜內。
哪來的聲音?如果我的記憶沒出問題的話,我似乎是一個人住。
目光尋向發聲的位置,那是一名二十出頭的男人,容貌生疏。
我在腦袋將眼前的男人搜尋了一遍,但並沒有找到相同認識的面孔。
他是誰?為什麼會出現在我家裡?
難道是小偷闖空門?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我冷冷地將法條背誦出來。
對方似乎是被我的話嚇到,看著我一臉訝異的表情。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突然跑來我家,為什麼會私自入侵他人住宅,我勸你快點離開這裡,最好手腳放乾淨點別拿這裡的任何一樣物品,根據刑法第三百二十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我是一名律師,如果不想被我告到身敗名裂的話,馬上滾出這間屋子。」我頭痛欲裂得快要死掉,要不是因為現在身體極為不舒服,要不然依我平常的個性根本不會輕易饒過這名小偷,算他好狗運。
那年輕男人似乎聽不懂我的話,站在原地動也沒動,臉上像是被雷劈到一般,睜大了眼睛。
這傢伙也未免太不識相了吧?「幹嘛,還不快滾!!」我不耐煩。
「念,你怎麼了?好像怪怪的。」男人的手朝我摸過來,似乎要幫我測量頭部溫度,我隨即警戒地躲過。
「你幹什麼?」
「念,你……」
「你是誰?為什麼會知道我的名字?」警鈴大響,我防備地瞪著他說。
男人彷佛受到打擊一般,臉色大變,「念,你別跟我開玩笑,這一點都不好玩。」
「誰在跟你開玩笑?神經病。」我忍不住罵道。睡不飽的心情已經夠差了,又跑來個神經病瘋子來鬧場。
「念,我、我是項丞啊。」
「項丞?誰啊,不認識,快滾。還有,別叫我『念』,噁心巴拉的。」我冷聲下逐客令,但對方卻一點也沒有要離開的意思,我坐起身子,自上而下打量著眼前的小偷。
長得倒是人模人樣的,英挺臉龐,濃眉大眼,看起來比我小了好幾歲,一副就是正值大學生青春年少的樣子,年輕就不學好,真是瞭然,浪費國家米糧,養了個敗類。
「念……」他欲言又止,我一聽見他開頭的第一個字,兇狠目光掃了過去,他似乎明白自己說錯話,又改口,「柯念,我……我、我是項丞啊。」
他看起來挺著急焦慮的模樣。
我不明白地看他。
我非常確定我並不認識眼前的人,除非他是我接過眾多案子中的委託人的朋友或家屬,那或許另當別論。然,撇開這層關係不談,此時此刻的地點在我的住處,我的地盤,而他項丞出現在我的地盤內,這種未經主人許可私自闖入民宅的行為,在法律上是犯法,若他是我CASE認識的友人,應該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