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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到了地方之後把吳剛給叫了出來,孟軍已經暫時休職了。
“那小子,只是有點衝動,但是我相信他不會做什麼違反原則的事情。”吳剛看見辛建和付志的時候還在幫孟軍解釋,辛建當時抬頭看了一眼四周的電線佈置,問的問題很不經意:“你知道孟軍打人的事情麼?”
“知道。”
吳剛竟然沒隱瞞。
他嘆了口氣:“我看見他從審訊室裡出來的臉色就知道了,他還想瞞我。”
一輩子靠刑偵吃飯,這點事怎麼可能看不出來。
辛建沒說話,斂了下視線。
付志四周看了看發覺這地方實在不是什麼搶劫的好地方,案發時間是下午三點多,就算是工作日來往的人比較少,這光天化日的,路口旁邊還都是店面,隨便一個人出來都能看見案發經過。
“目擊者是米粉店的老闆?”
“對。”
米粉店挨著路口的位置並不算最近,從位置上大概有點偏,辛建還記得證人卷裡目擊證人的證詞,整個案發經過他是從被害人的車撞上路沿垃圾桶的動靜才出來看看,之後就是搶劫,殺人,逃逸。
“為什麼會選擇這麼一個地方搶劫。”付志想不明白直接問出口了:“這不是擺明了要被抓麼?”
哪怕智商再低也不會犯這麼低階的錯誤。
辛建因為他這句話皺了下眉:“你們查過孟國強的社會關係麼?”
這問題顯然有點出乎吳剛的意料,他愣了一下,然後搖搖頭:“沒有。”
如果查了,怎麼會不知道孟軍跟孟國強的關係。
這案子,從最初就被定為了搶劫殺人,所有的證據都太過明顯,甚至逮捕趙孫之後,他交代的也都很流暢,如果不是後來他翻供,這案子是再正常不過的流程案件。
辛建發覺在路口東南角有個攝像頭,他指了一下:“調一下這個攝像吧,看看有沒有能用的證據。”
很多時候,人都會先入為主。
因為檯面上的直接證據太多,所以反而忽略了很多細節問題。
吳剛臉色有點難看,他開始意識到或許這個案子他們最初就走錯了方向。
調個錄影倒是不用多少時間,他們後來去了一趟交通支隊,那天的錄影還沒被洗掉,所以在監控室就把當時案發經過又重新看了一遍。
跟證人的證詞完全一致。
確實是撞車,搶劫然後殺人,嫌疑人駕車逃逸。
監控錄影上不能看清楚趙孫的五官樣貌,但是身體特徵和身著衣物也都跟逮捕他時他的穿著符合。
倒是付志看到第三遍的時候指著趙孫殺人時的那個瞬間喊了一句:“暫停一下。”
然後他點到螢幕上:“他第一刀就是往心臟捅的啊。”
雖然不是很清晰,但是位置上應該沒錯。
辛建他們重新迴圈了好幾遍,最後連吳剛也點點頭:“看起來的確是第一刀就紮上胸口了。”
“你搶劫遇到反抗會第一刀往心臟捅?”
付志回頭看了辛建一眼,後者聳聳肩:“我從不搶劫。”
完全沒有經驗可以提供交流。
懶得搭理他的態度,付志甩了個白眼然後回身問吳剛:“法醫那邊當時是怎麼說的?”
“致死原因是心臟被刺穿,腹部和腰部各有一處傷口。”
通常情況下,法醫是會將傷口的先後順序也都判斷出來的,但是因為這個案子的被害人受傷的時間太過急促,三次受傷又太過接近,所以在刑偵部門沒有要求的情況下,並沒有進行很全面的屍檢。
辛建皺了下眉:“鑑定員是誰?”
“司徒茁。”
吳剛說出這個名字付志跟辛建都是一揚眉。
——這也太巧了。
再進鑑定所,辛建發覺氣氛跟上次有點不一樣。
那次他倆只是在會客室裡等了一會兒,這次直接走到化驗部,剛進樓道就聽到一陣不小的訓斥聲。
那聲音有點耳熟。
“這種鑑定結果你敢交公安局都不敢收,你當這是豬肉批發啊還分新鮮不新鮮!”
辛建往裡頭探著看了一眼,果然是司徒茁。
依然還是上次見面時穿著白大褂的造型,只不過那刻意改過的版型和腳下踩的靴子都充分表現出了主人張揚高調的性格特點。
他敲了敲玻璃門:“司徒。”
裡面的人回頭掃他們一眼